标题: | 周村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024)整改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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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3-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6-19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024)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淄博市周村区道路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施工、砖材切割、砖缝扫填等施工时,未能有效防尘,出现扬尘现象。
二、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裸土进行覆盖,并严格落实“6个100%”扬尘防治要求,及时采用洒水、雾炮等抑尘降尘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人员力量和机械设备投入,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同时抓好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三、整改成效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标准。
公示期为6月19号至6月27号,如有异议或意见,请联系6408678,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市民之家。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