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4) 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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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6-556672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4)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730534)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来信内容:
“四、2017年至今,淄博市周村区棚改村居现场存在房屋拆除中存在扬尘污染,降尘措施很少用,轰隆一声房屋拆除,烟尘滚滚,扬尘污染厉害!”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令项目拆除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全市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确保扬尘防治效果。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建立长效机制,达成整改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4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