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1658) 自我验收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6-55667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1658) 自我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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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1658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1658)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来信内容:

“七、淄博市周村区在建工地存在运输车辆进出冲洗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措施要求、现场洒水扫保措施不到位、存在带泥上路问题。部门责任落实不力,重部署、轻督促,对任务完成情况只调度、不核实,工作部署推进不力,污染问题整治走过场,仅靠调度统计表来掌握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不严不实。

九、多年来,淄博市周村区城区部分建筑工地、房屋拆除现场扬尘污染严重,无洒水、降尘措施,且在整改中做不到举一反三,且问题反弹厉害。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7.责令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扬尘防治8100%”要求,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消除扬尘隐患。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巡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将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每天对建筑工地开展扬尘防治巡查,同时,利用视频在线监控、扬尘在线监测平台、无人机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通报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扬尘污染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坚持严管重罚,综合利用通报、约谈、处罚、记录不良行为等措施,倒逼企业加强扬尘管控。各建筑工地均已按照扬尘防治“8100%”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尘措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托3个检查小组每天对建设工地开展扬尘防治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9.责令项目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扬尘管控措施,防止问题反弹。责成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监管,对施工扬尘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各项目已严格落实扬尘防治8100%”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湿扫保洁频次和进出车辆冲洗力度,严禁带泥上路,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建立长效机制,可达成整改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13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22日至2026214(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4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