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4805) 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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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6-556672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4805)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4805)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来信内容:
“六、淄博市周村区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受理编号X2SD202109260236涉及“渣土运输车辆存在冲洗不到位、工地扬尘”问题整改工作存在不足,至今问题还存在反弹:1)如近七年来,周村区西部城区棚改施工工地大型车辆存在带泥上路问题、车轮经过50米内黄尘滚滚问题虽向淄博市12345反映过,但没有整改,问题仍然屡教不改,七年来问题常年经常发生;未能定期进行道路洒水作业,长期存在扬尘污染。2)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建筑工地、开挖土方工地、破拆工地巡查流于形式,建筑工地参建责任主体扬尘防治意识缺乏,未能做到加大车辆冲洗频次,未能定期洒水降尘,现西部城区有的开挖土方工地进出口根本没有冲洗设备,带泥上路常态化。”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令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落实好各项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湿扫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消除扬尘隐患,完善车辆冲洗设备及冲洗管理;责成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目前,各施工项目均按照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落实好各项扬尘防治措施,采取湿扫洒水、开启喷淋等降尘措施。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建立长效机制,可达成整改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4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