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6-55667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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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来信内容:

“四、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龙马不锈钢、新庄仓储物流项目工地存在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令龙马不锈钢拆除项目、新庄仓储物流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控。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两项目均已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达成整改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13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22日至2026214(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4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