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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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06XG/2026-556672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2-02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
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06)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来信内容:
“四、淄博市周村区南郊镇龙马不锈钢、新庄仓储物流项目工地存在扬尘治理不到位问题。”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令龙马不锈钢拆除项目、新庄仓储物流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管控。责成南郊镇人民政府、周村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两项目均已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达成整改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年1月3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2月1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4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