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12) 自我验收公示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6-556672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2-02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12) 自我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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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12)自我验收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3ZB202408061012)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来信内容:

“九、安置楼施工绿色环保不到位,现楼顶施工存在扬尘问题。淄博市周村区大街办事处辖区内的大庄社区经过旧村改造后,20241月,居民搬进了新楼房问题:1)楼顶因质量问题,现重新进行施工,造成了浪费,违背了绿色环保原则。2)现楼顶施工降尘措施不到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3)楼顶重新施工的建筑垃圾问题,要求按相关环保规定处理。4)村民因安置房质量问题与鸿林建筑公司人员协商,出现鸿林建筑公司人员恶意伤害村民事件。要求处理。”

二、办理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责令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对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按规定集中处理;责成大街街道办事处、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巡查管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楼顶屋面混凝土保护层起皮问题已处理,建筑垃圾已清运。

整改目标及完成情况:加强督导管理,落实整改到位。已达成整改目标。

三、验收情况

2026130日组织开展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22日至2026214(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6407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