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8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于村改居社区的居民关生活住宅区“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不能列为区级改造计划的问题》)
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8号
建议人: 吴学迅
主办单位: 周村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0-07-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吴学迅代表:

您提的《关于村改居社区的居民生活住宅区“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不能列为区级改造计划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我区自2014年就起步试行,启动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14年—2019年我区已累计投资约2.85亿元,完成对98个老旧小区的改造提升任务,使45627户群众直接受益。

依据《山东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导则》,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小区须位于城镇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住宅为多层以上楼房,且主体建筑基本完好(不含危旧房),未列入未来10年内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重大项目建设等计划。

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由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及区财政自筹资金构成。为做好项目后期稽查审计迎查工作,我区上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时也曾积极咨询上级部门意见,但因土地性质及建成年限等政策因素影响,我区村改居老旧小区仍无法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目前,我区有一批村改居小区由于建成时间较长、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脏乱差问题日益凸显。下步我区将认真调研存量,待上级政策放开后列入改造计划分批组织实施,另外,区住建局还将积极向区政府建言献策,争取村改居小区改造列入以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中。

再次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22

于村改居社区的居民关生活住宅区“老旧小区升级改造”不能列为区级改造计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