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周村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关于禁止使用绿色塑料遮盖网的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42号
建议人: 沈秀芸
主办单位: 周村区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0-07-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的《关于禁止使用绿色塑料遮盖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注和关心针对您提出的建筑工地禁止使用绿色塑料遮盖网的建议,我们查阅了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您提的建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2020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导则的通知要求,产尘物料宜采取喷洒抑尘剂、凝固剂、洒水、绿化、密闭、覆盖防尘网(布)等防治措施;淄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五条房屋拆除、建设和市政、公用、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挡和防尘网。在当前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中,省市文件对建筑工地使用防尘网进行遮盖均有明确要求,所以目前还未达到禁止使用绿色塑料遮盖网的条件。下一步,我们也将根据建筑工地实际,针对长期闲置的裸土建议施工企业采用绿化等方式进行遮盖,尽量减少对塑料防尘网的使用。

再次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922

 

 

关于禁止使用绿色塑料遮盖网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