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爱军、王延晓、丁伟、李华山、王延健、王加兴、毕文霄、徐红国、尹晶、王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在王村镇新材料园区建设LNG樵装气化站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注和关心。王村镇天然气供应由淄博绿周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气源主要接自中石油、中石化,最高日接气能力可达180万立方米;同时绿周能源已在王村镇建成覆盖全域的天然气管网,并与其他燃气企业管网联通,供气安全稳定。目前在王村镇不具备建设LNG樵装气化站的条件,主要理由如下:
一是无政策依据。《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城乡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气化站;已经建成的,在城乡燃气管网覆盖瓶组气化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乡燃气管网。”《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城镇燃气管网规划范围内,不得建设瓶组站;已经建成的,在城镇燃气管网覆盖瓶组站供气区域时,其供气管网应当并入城镇燃气管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厂内自备燃气供气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有效期至2022年,暂未出台新规定,现参照执行)要求“城镇燃气管网已覆盖区域,且能保证持续供气的,原则上不得新建自备站”。
二是执行标准高,运营管理严。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厂内自备燃气供气站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LNG气化站应当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规定进行设计,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执行标准非常严格。同时《意见》要求,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向工业企业提供燃气气源、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供气企业,应当取得我市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LNG气化站供气企业要符合LNG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条件,供气企业与用气企业签订安全管理委托协议,每个站供气企业至少配备5名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安全管理、运行维护和抢险抢修人员。
三是安全风险大。LNG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运输安全威胁大、场站管理安全性差、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难、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等问题,极易引发LNG泄漏,进而造成低温冻伤、燃烧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我市明确要求不再新建LNG气化站。
四是综合用气成本高。LNG执行市场价,近几年受多重因素影响,LNG价格持续高位运行,2022年冬季最高价为11000元/吨(折合7.86元/m³),其余时间持续在7000元/吨左右(折合5元/m³)。同时由于气化站执行标准高、运营管理严,造成建设运营成本高。
五是造成管道天然气供气量不足,影响居民及企业的正常用气。按照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气源单位的供气政策,管道天然气供应实行“年度合同计划指标”,每年按照“在上年度用气额度的基础上核定相应供气指标比例”、“根据非采暖季用量确定采暖季用量”的原则确定本年度管道天然气气量。若用户夏季使用LNG,冬季使用管道天然气,根据上游气源单位输气政策,城镇燃气企业无法采购足额的天然气,造成供气不稳定。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绿周能源的督导调度,为经营区域内的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供气安全稳定。一是做好燃气管网设施运行管理,要求燃气企业对设施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加大管线安全巡查力度,确保管网设施运行正常。二是严格执行发改部门的价格政策,顺价销售,实现“双赢”。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