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关于将农村老旧住宅楼区纳入全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范围的建议)
区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
33
建议人: 石立功
主办单位: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5-08-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的《关于将农村老旧住宅楼区纳入全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范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按照《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外墙防水、外墙脱落、无保温层等问题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使用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目前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国有土地上建成的老旧小区小产权房暂未列入改造范围。下步如有政策变化,区住建局将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关于将农村老旧住宅楼区纳入全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范围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