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42122号提案的答复(关于督办房地产开发商及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142122
建议人: 梅静
主办单位: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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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梅静代表:

您提的《关于督办房地产开发商及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注和关心。商品房不动产证登记关乎购房人切身利益,不动产证迟迟无法办理,不但影响购房人生产生活,更是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了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淄博市政府在2018年率先出台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突出问题的处置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04号)2020年省自然资源规划厅出台《关于化解城镇居民住房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规划20203号)2021年自然资源部出台《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20211为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提出指导意见。

一、前期开展的工作

按照各级相关文件及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区委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整合区自然资源、住建、税务、各镇街道办事处集中力量处置了一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楼盘,涉及109个项目、216幢楼、8055户,房屋建筑面积共计52860.78平方米。

开展交房及即办证、交房即交证工作2016年不动产政策改革房产证、土地证合并为不动产登记证,购房业主产权意识进一步加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商品房办证效率,保证住权产权同步区住建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选取个项目作为交房即办证、交房即交证试点项目,通过组织召开部门、企业协调会(不动产登记涉及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税务、民政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提出相关问题各部门给予专业答复和指导意见,会后成立沟通机制通过企业积极主动推进,平衡好建设工序、测绘、验收之间关系,压茬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指导配合,三个项目顺利达到既定目标。

二、当前不动产登记出现问题的主要成因及不利因素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市场放管服相关政策出台,企业办理各类手续的成本、周期大幅度下降,企业违规建设、销售情况等情况有较大好转,但受房地产市场形势、企业自身实力及政策改革影响,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发出现问题,导致不动产证办理难。企业将土地抵押偿还前期借款,项目后续建设主要依靠项目销售资金,一旦出现市场行情下行或现金流出现问题后,容易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欠缴税款、房产查封等问题出现,进而造成项目交付、办证难。

三、采取的措施

(一)有效利用信用评价政策。对于企业违法违规等原因导致购房人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将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在该公司解决项目交付办证等问题后,对公司资质不再进行延续。

(二)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管理。区住建局创新工作方法,提高预售资金一般监管部分的提取要求,要求企业明确资金用途,提供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拨付后,提供资金转账凭证相关税票,逐笔核对资金是否按照承诺进行使用。

(三)针对企业提前手续购房人办证费用谁承担的问题,市住建局联合5部门于20228月出台《淄博市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费用缴纳问题,除剩余房款及房屋维修基金外,其它费用的缴纳与否不作为交付条件。

(四)有效利用司法渠道解决不动产登记问题。部分开发企业因资金链出现问题,导致项目房产、账户查封,无力缴纳税金等影响不动产登记前置手续。针对上述类型问题楼盘,采取引导企业破产,解除项目查封,剩余资金梳理后按照先后顺序进行相关费用缴纳或清偿,最终达到办证条件。或指导购房人通过诉讼解除房产查封问题,利用法院或仲裁的执行判决书,走征缴分离的路径,解决企业主体缺失、企业欠缴税金造成不动产无法办理的问题。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

 

关于督办房地产开发商及时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