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全过程监管的几点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当前房地产市场持续呈下行趋势,部分企业销售人员或营销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为加快项目销售速度,不同程度地存在销售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后期购房人投诉埋下隐患。同时,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过于宽松,监管力度较低,也容易造成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问题。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持续下行,问题矛盾凸显,对此,市住建局也出台相关规定强化预售资金监管。
一、严把预售制度关
(一)严格执行各类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现我区在预售资金监管方面严格执行2023年9月下发的《淄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淄建发〔2023〕91号)。
(二)按企业信用等级落实差异化管理。我们根据每年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淄博市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结果落实差异化管理。
1.根据预售人上年度信用状况,适当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监管额度按应监管额度的60%执行,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监管额度按应监管额度的80%执行,其他信用评价等级的,监管额度按应监管额度的100%执行,预售人有控股公司的按照其控股母公司的信用等级执行。
2.监管资金留存比例方面,预售人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可降低5个百分点;信用评价等级为AA的,可降低3个百分点;预售人有控股公司的按照其控股母公司的信用等级执行。总承包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的,可降低5个百分点。预售人信用评价等级为B,应当提高5个百分点;信用评价等级为C,应当提高10个百分点;“黑名单”企业,应当提高20个百分点。降低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累加,监管资金留存比例不得低于5个百分点。
二、抓实预售资金全过程监管
(一)从网签开始纳入监管调整为先监管后网签。开发企业预售资金未解除监管的,预售人与购房人在签订淄博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前,购房人需向该楼栋监管账户缴存总价款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方可进行网签,住宅首付款比例为总房价的20%以上,营业房首付款比例为总房价的50%以上。
(二)提高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淄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对监管标准进行了修改,房屋工程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淄博市工程建设平方米造价估价乘以建筑面积与销售面积的比值执行;设置地下车库的,地下车库预售资金监管标准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淄博市地下车库建设平方米造价估价乘以地下车库规划面积与项目总销售面积的比值执行;实施商品住宅全装修的,全装修监管标准按照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的住宅全装修平方米造价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标准与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面积的乘积。
三、关于强化行业宣传监管方面
鉴于房地产新建商品房市场销售人员流动性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房产销售过程中夸大、虚假宣传等问题客观存在。同时,由于此类行为带有隐蔽性,从发生到产生不良后果被发现往往有一定的滞后期,也是监管的难点之一。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认真采纳您的建议,更加重视和加强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人员管理。监督每个销售现场设立商品房销售人员公示牌,公示全部销售人员姓名、职务、照片,接受群众监督。如发现销售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从业人员信息卡不良记录;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列入从业人员“黑名单”。销售人员违规行为涉及所属企业的,根据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行业有关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二)将企业自查、日常巡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相结合,警示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查处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等相关违法行为。
我局已于2024年4月7日,向全区范围内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下达《关于对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自查内容根据以往存在的问题,重点包含了:是否存在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是否存在挪用交易监管资金的行为;是否存在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是否存在实际规划设计一楼没有院落,但通过一楼带院样板房、项目沙盘展示、销售人员直接宣传或微信聊天等形式宣传为一楼带院信息的行为;是否存在实际规划设计为公共露台,但通过私家露台样板房、项目沙盘展示、销售人员直接宣传或微信聊天等形式宣传为私家露台信息的行为;是否存在销售模型(沙盘)未依据已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比例制作、展示内容与楼盘的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等内容。目前自查工作已基本结束。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我局于4月17日,已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联合开展了一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对抽取的5家开发企业进行检查,检查内容涵盖上述自查内容。其中区市场监管局通过联合检查,还重点对各销售项目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价格紧急措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广告行为等进行了检查。
今后,我局将会持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实现每个年度内的检查全覆盖。在按照检查计划实施双随机检查的同时,还要以12345投诉、来电来访反映的问题为线索,加大对商品房销售的日常巡查力度。各类检查过程中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进企业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检查结果运用到日常管理和服务的各环节,在土地出让、预售资金监管、评优树先等方面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多方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