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注和关心。收到提案后,区住建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调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积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对于符合改造政策范围内的老旧小区,在改造之前,由办事处、社区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并因地制宜对道路、绿化、排水,外墙粉刷、弱电线入地、楼顶防水、规划设置充电桩等公共部位进行了改造。对不符合改造政策要求的老旧小区,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街道和社区也加强了物业管理。
由于老旧小区改造只对小区的公共部位进行改造,窗户的产权属于居民自有,不在统一改造范围内。下一步,可以在征求居民意见的前提下,由居民自筹资金进行改造。老旧小区外墙保温升级改造,是一项惠民实事,但是在具体实施中,由于资金问题、群众意愿、施工操作标准规范等因素制约,尚未开展此项工作。在以后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外墙保温改造工作。我们也将进一步督促供热企业提前做好设备检修“冬病夏治”,并强化群众诉求办理时效,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效能,提高群众用热体验。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建事业的关心,希望您以后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