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16-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29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建局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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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区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周政办发〔2015〕18号)的各项要求,结合城建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区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以来,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紧密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结合城建工作实际,认真公开机构职能和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发布。依托“周村住建”政务微博,及时发布信息、答疑释惑,方便政民互动、网络问政。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检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宣讲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科室具体抓,并适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在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的网络体系。结合城建工作实际,及时召开专门会议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公开机构职能和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新闻发言人,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及市住建局报送部门信息,及时向各级报社、电视台发送各类稿件,积极配合、认真协助做好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保密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和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体制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及相关工作规范,为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制度保障。严格按照制度、规章和程序办事,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坚决杜绝告知不全、门难进等问题,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严格按照上网信息审查审批制度,强化信息保密审核力度,确保涉密资料安全、涉密信息不公开。统一信息发布渠道,按照《工程建设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城区防汛应急预案》等系列应急预案要求,着力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公共预警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依照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和平时督查情况,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优先推荐任用;对工作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并酌情处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依托“周村发布”政务微博宣传阵地,及时开通了“周村住建”政务微博,并加入了我区“政务微博发布厅”。为确保政务微博日常运行,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通过及时发布本部门的相关信息,及时评论互动、答疑释惑,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方便政民互动、网络问政。

  二是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发布解读、分析研判工作,严格建立舆情信息动态监管制度,指派专人密切关注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发现的敏感性、苗头性、倾向性报道和言论进行密切关注和实时跟踪,确保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整理上报,便于领导科学决策、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严格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原则,科学有序的开展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强化信息公开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布行业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严格公布时限,在3月31日前及时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充分发挥“周村区建筑管理信息网”平台作用,认真解读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发布更新工程招投标公示、业务办理指南等内容,面向社会及时公开公布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程序标准,不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做进一步的梳理、充实和完善,明确界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形式、时限。通过周村区人民政府网、周村民声网、周村区建筑管理信息网及各类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并确保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和其他如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是依托媒体优势,强化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周村区人民政府、廉政周村、周村民声网、周村区建筑业信息网等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业务信息,不断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增进行业发展的能力。在《周村信息》、《政务信息》及《今日周村》不定期刊发行业信息,以关注经济发展、贴近群众生活为中心,突出项目建设、行业管理等重点,以形成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

  四是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明白纸、公开信,明确窗口手续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市民办理相关建设手续;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城建重点工程和项目招投标公告,使办事企业、群众能够准确了解城建工作的主要内容;通过政务微博、手机飞信、QQ等形式及时刊发行业信息、发送灾害天气预警;充分发挥“6172319”市政服务热线作用,进一步畅通市民诉求渠道,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及时倾听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举报投诉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按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和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要求,明确保密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严格区分公开和保密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当公开和能够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认真把好信息审核关,杜绝虚假、片面、不完整的信息出现,避免引发各种矛盾纠纷。

  2015年度,未发生虚假信息公开,未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区市政工程维修管理处依照要求,及时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工作及其他重要活动情况。以加快项目建设、贴近群众生活为中心,突出城建重点项目、市政设施管养维护等内容,积极营造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窗口优势,公开道路挖掘、市政排水等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对应当公开和能够公开的事项,均能及时、准确进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照条例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今后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文件学习。强化学习提高,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周村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新型公开工作的通知》(周政办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持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规范和理顺工作机制。对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持续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2月16日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7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5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2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1

    (二)镇(办)门户网站

0

九、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单位负责人:张明俊          审核人:孙立红          填报人:董建鑫

联系电话:6401101                       填报日期: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