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 字号:
  • |
  • 打印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城建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周村区住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周村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64011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方面。加强政府信息源头属性管理,按照谁采集、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信息的采集、审核、发布环节,严把发布政府信息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严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2022年,主动公开新闻时事、文件政策、政策解读、执法结果、房地产市场监督等各类信息1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规范审查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三重把关,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21件,全部办理完毕,依法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和其他如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高度重视信息发布解读、分析研判工作,严格建立舆情信息动态监管制度,指派专人密切关注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发现的敏感性、苗头性、倾向性报道和言论进行密切关注和实时跟踪,确保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汇总、整理上报,便于领导科学决策、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严格遵循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正确引导、有效管理的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强化信息公开舆论引导,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四)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务新媒体周村住建微信公众号强化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及时发布本部门的相关信息评论互动、答疑释惑,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方便政民互动、网络问政。2022年,在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信息97条。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新闻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宣讲施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基本内容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二是建章立制,狠抓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完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督促有关科室对照目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三是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注意事项等内容。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2022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无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0

0

0

0

0

0

0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问题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及时,深度不够;二是政民互动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2年,区住建局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对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主动公开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提高公开信息的规范性、时效性。二是不断拓宽信息渠道,逐步增加主动公开信息量,丰富信息公开内容,重点公开公共法律服务等相关事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收取费用。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区住建局共承担人大建议提案12件,政协提案7件,所有办件均办理完毕并向委员面复,面复满意率达100%。区住建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办理结果公开机制,广泛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办理时限要求,分阶段及时反馈,并根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于所有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对于协办的建议、提案,均以正式文件书面反馈主办单位。

3.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以上内容统计数据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