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2023年周村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06XG/2024-542703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7 发布机构: 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周村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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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3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结合城建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周村区住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周村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64011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在制定涉及企业经营发展、工程建设标准等专业领域政策文件时,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布审批事项办理指导手册,做好相关工程信息公开,实时更新施工信息、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工程质量安全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以项目为单位集中展示项目批准和实施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公开效果。2023年,主动公开新闻时事、文件政策、政策解读、执法结果、房地产市场监督等各类信息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确保所有公开信息经审核后公开,未发现有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的行为。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22件,截至目前全部办理完毕,依法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明确职责分工,法规科牵头推进,各业务室具体落实,加强信息保障和专题专栏建设,严格按照“信息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主体,压实公开责任,切实把每一个公开事项落实到具体机构和人员,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务新媒体“周村住建”微信公众号,配合政务公开办,主动发布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情况,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政务公开信息化保障水平。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文件和工作措施,及时落实上级部署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公开目录,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更新。进一步明确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督促有关科室对照目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培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规范格式、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注意事项等内容。2023年,周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4起,上诉4起,全部胜诉。无相关人员被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0

0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0

0

0

0

0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下一步一是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培训,对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以及程序步骤进行着重完善;二是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重点抓好“三公”经费、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的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不收取费用。

2.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区住建局共承担人大建议提案7件,政协提案10件,其中 1 件为重点提案,所有办件均办理完,并按照要求逐一向建议人作出书面答复,实现了 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 四个 100%” 的目标要求。区住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办理程和要 求,确保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在形成初步答复意见后,主动上门答复,坚决做到没有沟通不答复,沟通到位再答复,确保建议满意率。

3.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一是及时公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及时发布住房租赁补贴等各方面信息。二是加强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组织专家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公开燃气企业、供热企业目录。三是设立并公开咨询电话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4.统计数据起止时间。以上内容统计数据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