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30

 

  1.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需要获得本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办事服务窗口索取。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自然资源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

  2.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3.    区自然资源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4.   (一)机构职能

  5.   主要包括:领导简历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6.   (二)法规文件

  7.   主要包括:我局负责的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等。

  8.   (三)业务工作

  9.   主要包括:区政府及区政府工作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

  10.   (四)财政信息

  11.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12.   (五)其他

  13.   主要包括:其他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14. 、主动公开

  15.      (一)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可以到局办公室或政务公开栏及区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zhoucun.gov.cn)查阅。

  16.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主要采取在公共查阅点公开形式。公共查阅地点: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网及局域网等形式。

  17.   (三)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8.   三、依申请公开

  19.   (一)公开范围。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自然资源部门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目录》,具体包括:土地登记结果、成果地质资料等。

  20.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周村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1.     咨询电话:0533-6412997 传真号码:0533-6450275

  22.     通信地址:周村区新建西路196

  23.     邮政编码:255300

  2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5.   (二)申请程序

  26.       1. 提出申请向本局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的具体方式有二种:(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27.        2. 申请处理本机关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本机关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经审查符合形式要件的,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审查符合形式要件并进行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答复:

  28.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9.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0.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31.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2.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3.      (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34. 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提出申请后,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的,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35.         四、监督和救济

  36.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3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邮箱:zcqdzxxzx@zb.shandong.cn,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3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淄博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淄博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3183622,传真:0533-3183622,邮箱:zwgkb@zb.shandong.cn,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邮编:2550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3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电话:0533-2306018,邮编:255003,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308号,电话:0533-2155952,邮编:255095,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40.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4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196号;邮编:255300;电话:6412997;邮箱:zbgt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厅、市局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助力打造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数字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机关职能、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5条,其中通过网站信息公开678通过张贴方式信息公开47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邮寄、网站、现场申请等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5件,其中2023年接转2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与2023年相比上升了47%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将政府信息公开做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落实,对依申请公开均经政策法规科进行审查,对涉及重要事项充分征求区司法部门意见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符合法律法规。

(四)平台建设方面。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等载体及时、准确地发布公开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相关信息与动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公开内容的广泛度。网站的维护与内容更新由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信息科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加强对自然资源领域信息的报送工作,由综合科负责,每个科室确定1同志为信息员,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篇,先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送信息138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有效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5

0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还需增强。二是缺乏网络、多媒体使用的人才。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三是实施流程再造。围绕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盲点,深入研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简化材料、简化程序、简化时间,把马上就办、一次办好的理念贯彻于工作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本机关承办政协提案1件,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答复,并主动公开答复结果。

3.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在土地征收方面,坚持网上公开与被征地村居并举,及时通过区政府政务网站和村居政务公开栏对土地征收信息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对于所申请的主动公开事项由科室直接进行公开。

4.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认真落实《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周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突出自然资源领域业务特点,深化政民互动与公从参与,在相关规划编制方面广泛征求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公开土地征收等政府信息,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和认同感。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9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196号;邮编:255300;电话:6412997;邮箱:zbgt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服务实效,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6条,其中通过网站信息公开774;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2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08条;通过张贴方式信息公开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自然资源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邮寄、网站、现场申请等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5件,按时答复13件,其余2件已接转到2024年办理,与2022年相比下降了11.76%。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自然资源进一步压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邀请区保密办对全局进行了保密教育,制定了完善保密制度,由政策法规科对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自然资源继续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地公开自然资源领域相关信息与动态,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公开内容的广泛度,更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获取自然资源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由区国土资源保障中心信息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各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各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订了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研判会议3次,对重点疑难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0

0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一年的努力,区自然资源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一是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欠缺,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质量不高;三是涉及征地补偿问题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增多,共10件,占总申请数的76.92%,反映了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提高

针对存在问题,区自然资源局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先后参加上级培训2次,组织自身培训2次,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是对全区征地补偿情况进行了自查,督促各镇办根据区政府要求,落实征地补偿,协调区政财做征地补偿资金的拨付,同时依法依规做好征地工作,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强化服务保障能力。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朌问题,加大耕地保护、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造林绿化等方面政务公开力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本机关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答复,并主动公开答复结果。

3.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区自然资源严格落实《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聚焦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征地信息公开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深化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9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周村区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196号;邮编:255300;电话:6412997;邮箱:zbgt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持续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自然资源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机关职能、重大行政决策、财政预决算、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2022通过政府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0条,其中通过网站信息公开215;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57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81条;网站信息公开141条;通过张贴方式信息公开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自然资源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邮寄、网站、现场申请等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7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与2021年相比下降了32%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自然资源局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落实力度,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度自然资源继续依托周村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地公开了我局的相关信息与动态,进一步增加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公开内容的广泛度,更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获取自然资源方面的工作动态信息。确定2同志为局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公众号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自然资源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大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增加了律师审核内容,有效避免了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进一步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主动性还需增强。二是缺乏网络、多媒体使用的人才。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及时进行公开。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能力,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三是实施流程再造。围绕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盲点,深入研究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加快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简化材料、简化程序、简化时间,把马上就办、一次办好的理念贯彻于工作全过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2. 本机关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均在要求时间内完成答复,并主动公开答复结果。

3.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5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及相关工作规范,指定具体科室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主动公开相关内容,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预决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内容,均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根据《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明确了责任。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维护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其他业务科室根据业务职能公开工作信息;政策法规科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进行审核及保密审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市局和区政府网络,加强信息公开建设,由局信息中心专人负责对网络进行维护和更新,严格按照市局和区政府关于网络更新的相关要求,及时对工作动态、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进行更新。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访室加大了对民生热线、网上投诉信访工作的办理,及时对网络投诉进行回复;不动产登记分中心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业务报批效率,为群众信息查询、业务办理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统一征地办公室在基层所的配合下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在被征地村及时公开相关征地信息,使征地工作更加透明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进一步完善《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保密责任制、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同时,局政策法规科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2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2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