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移公告【2025】周村区000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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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6MB2867521U/2025-55037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
转移公告【2025】周村区0001号
2002年12月23日刘彬、马玉华购买坐落于周村区灯塔生活区9号楼1单元4层东户,房产证号为06-0010055号,2009年9月28日沙素娟购买了该房产,并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证号为06-0010055号,2016年3月沙宁宁、王当振购买了该房产,并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证号为06-1065201号,房产面积为84.89平方米,用途为住宅。
经查该处不动产房屋多次转移过程中,土地未转移,土地证权利人为刘彬,现向周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希与其房产权力相关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我单位将依法为沙宁宁、王当振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淄博市周村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