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职责
  • 领导分工
  • 内设机构
  • 所属事业单位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推进全区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

2.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景观亮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负责行业管理。制定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负责行业管理。

3.组织、调度、指挥全区重大综合行政执法活动。组织查处全区综合执法领域重大复杂的、跨区域的、上级交办的行政执法案件。

4.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综合协调、统筹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拟订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办法、考评细则、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5.负责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公共设施、建(构)筑物、景观亮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及公共场所的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容貌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监督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及空间资源运营工作。指导、监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指导、监督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

6.负责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管理的城市公园、大型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7.负责“智慧城管”建设工作。编制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负责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

8.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9.负责落实上级编制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计划,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交流工作。

10.编制区级城市管理工作资金计划,并依法管理和使用。

11.负责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逾期不拆除的,以及在批准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建设施工造成大气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随意摆摊设点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查处时,可以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食品摊贩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对餐厨废弃物违法清运、乱倒乱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建筑工程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农业(含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商务流通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3)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14)行使法律、法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2.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权。

13.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落实上级制定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检查。推行城市管理评议考核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

14.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5.负责本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6.负责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姓名:

    徐国庆
  • 简历:

    男,1970.02出生,蒙古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 分工:

    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装备工作。
  • 姓名:

    余 超
  • 简历:

    男,1968.09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
  • 分工:

    主持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承担市公园城市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工作;分管园林管理科;负责园林绿化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 姓名:

    刘延波
  • 简历:

    男,1975.01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主任
  • 分工:

    主持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全面工作;承担市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安排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市政环卫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区城市防汛工作、排水工作和污水处理厂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负责垃圾分类及非正规垃圾点整治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市政管理科、环卫管理科;负责落实市政环卫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一岗双责”和党建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 姓名:

    徐金磊
  • 简历:

    男,1976.09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 分工:

    主持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容市貌管理、提升和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及重点工程工作;负责中央、省各级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和城市管理领域生态环保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分管信访投诉和群众满意度工作;分管智慧城管科、信访投诉科。
  • 姓名:

    辛晓畔
  • 简历:

    男,1983.06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负责全区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安全专业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相关督察和督导工作;负责全区全民城管工作;分管城管办、“五长制”、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综合管理科、城管办、“五长制”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
  • 姓名:

    王 滨
  • 简历:

    男,1976.06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 职务: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分工:

    协助徐国庆同志抓好组织人事、财务装备工作;负责党建、纪检、宣传、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物业管理、深化改革、精神文明、机关党支部、退休干部、工会、群团等工作;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装备科、组织人事科、宣传科、综合行政执法科、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物业管理科、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一岗双责”;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工作。
  • 名称:

    办公室(挂财务装备科牌子)
  • 负责人:

    孙伟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 电话:

    0533-6412070
  • 职责: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应急、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对外联络、接待、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编制区级城市管理工作资金计划,并依法管理和使用;负责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服装、装备工作;负责罚缴分离和罚没票据管理,负责罚没财物的管理和拍卖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劳动工资工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有关规费征收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城市容貌治理活动;负责上级交办任务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 名称:

    组织人事科(挂宣传科牌子)
  • 负责人:

    张金凤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 电话:

    0533-7878100
  • 职责: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协助局党组做好局属干部的考察、任用和管理工作,承办局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群团工作;承办机关的工会、妇联、共青团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督促、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策划、组织有关宣传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社会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志愿者活动;负责收集、分析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相关的舆情,协调办理新闻媒体曝光的城市管理事项,整理、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拟订;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承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 名称:

    综合行政执法科(挂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牌子)
  • 负责人:

    黄瑞光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 电话:

    0533-7878109
  • 职责: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组织全区年度专项执法检查,统一调度、组织全区综合行政执法重大活动;负责指导查处全区有重大影响的、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统计分析和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工作;牵头负责行政执法网络平台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工作;制定规范化建设标准和管理制度;负责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对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牵头组织推进全区城市管理领域深化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所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行使城市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管理、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食品药品、建设工程、农业(含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商务流通、旅游管理等13个领域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牵头组织行使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强制权;负责行政执法一般程序案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宣传、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等相关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临时性户外广告设置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负责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城市绿化树木修剪、砍伐、移植许可,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核发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许可权;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督办、行政审批决定送达、行政许可证颁发及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公示、数据汇总、档案管理等工作。
  • 名称:

    综合管理科(挂城管办、“五长制”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
  • 负责人:

    闫咏博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 电话:

    0533-7876685
  • 职责:

    承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区市容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景观亮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负责行业管理。制定全区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管理规范、相关标准,负责行业管理。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监督户外广告设施、门店牌匾、公共设施、建(构)筑物、景观亮化及公共场所的临时棚亭、流动摊点、店外经营等影响城市容貌活动的精细化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测评,根据考评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协调解决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规则、抓好跟踪落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负责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考评、民意调查、社会评议工作;督办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发现的问题;负责全区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查处;负责本行业内安全生产的管理督查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城市管理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 名称:

    智慧城管科(挂信访投诉科牌子)
  • 负责人:

    夏林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 电话:

    0533-7876681
  • 职责:

    编制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专项规划,制定智慧化城市管理工作制度、管理标准和考评办法;指导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管理并推动区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智慧化升级扩容工作;负责智慧化城市管理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数据库的建设、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部件、事件问题的信息采集、派遣、核查等工作,对派遣任务办理工作进行考评;负责受理城市管理领域信访、投诉、“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6812319市民投诉电话的管理、运行工作,协调处理并回复办理结果;督办领导批转、市民投诉等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承办城市管理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信访和维稳工作;推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责任制;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的审批工作;指导、监督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组织、协调城区扫雪除冰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负责区级管理的城市公园、大型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编制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科技发展计划,负责落实上级交办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交流工作。
  • 名称:

    园林管理科
  • 负责人:

    徐华梁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
  • 电话:

    0533-6182568
  • 职责:

    贯彻执行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园林绿化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相关标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园林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指导、监督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指导、监督园林行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区级管理的城市公园、大型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 名称:

    环卫管理科
  • 负责人:

    李阳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
  • 电话:

    0533-6400077
  • 职责:

    贯彻执行环卫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环卫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城市管理领域环卫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相关标准。指导、监督环卫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保洁和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指导、监督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指导、监督城区扫雪除冰工作。
  • 名称:

    市政管理科
  • 负责人:

    巨文东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西路
  • 电话:

    0533-6181425
  • 职责:

    贯彻执行市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城市排水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区城市排水、城市管理领域市政设施专项规划、年度目标和管理规范、相关标准。指导、监督市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政设施的精细化养护维修、改(扩)建工作,指导、监督城市排水、城市防汛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城市道路照明工作。
  • 名称:

    周村区市政环卫服务中心
  • 负责人:

    刘延波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青年路20号/站北路278
  • 联系电话:

    0533-6400077/0533-6181425
  • 职责:

    (一)参与编制环境卫生、城市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区级环卫年度维护计划和改(扩)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编制区级市政年度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编制区级市政设施改(扩)建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所承担的市政设施改(扩)建项目。 (二)承担全区环境卫生管理、城市道路保洁及扬尘污染防治、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指导城乡环卫设施的养护维修和改(扩)建工作;承担城区道路扫雪除冰工作和城乡道路扫雪除冰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深度保洁工作。 (三)承担全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和城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市政道路、桥梁养护维修、城市道路照明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区级城市道路桥梁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 (五)承担全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监管和安全度汛的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排水设施养护维修工作,为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提供服务保障。 (六)承担全区环卫、市政行业管理领域信息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研究提出全区环卫、市政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七)承担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环卫、市政方面的工作。参与拟订环卫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方面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 (八)承担全区环卫、市政市场化管理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城市管理领域内的环卫设施维护、环境卫生保洁、城乡生活垃圾、城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公厕保洁、市政设施维护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等市场化运作的指导工作。 (九)承担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的环卫、市政行业培训工作负责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环卫、市政设施养护维修方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环卫、市政行业专业技术培训。 (十) 承担职责范围内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十一) 承担城区河道的保洁工作。 (十二) 承担太和路(正阳路至昼翔路) 、周隆路、张周路和人民路四条移交道路的护栏管理工作。 ( 十三) 承担城区企事业单位、居民生活区、沿街商场门头门店垃圾处理费和委托服务费收取工作,负责全区用水户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十四)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环卫、市政综合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受理环卫、市政综合管理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十五) 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 十六) 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名称:

    周村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负责人:

    余超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机场路1010号
  • 联系电话:

    0533-6182568
  • 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对全区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全区园林绿化领域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编制全区公共绿地年度维护计划和园林绿化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应服务保障工作。负责起草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方面的服务标准、技术规范。承担城市精细化管理综合考评园林绿化方面的工作。 (四)指导园林绿化养护等专业管理的市场化运作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市公共绿地精细化养护管理及改造提升工作。负责裸露土地普查、绿化工作。承担智慧化公园体系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负责城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园林领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负责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创建服务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区公共绿地占用、违法毁绿的巡查工作。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城市园林绿化综合管理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名称:

    周村区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周村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 负责人:

    樊继锴
  • 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市民之家492
  • 联系电话:

    0533-6408102
  • 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物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参与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为制定城市管理专项规划、管理规范,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供技术和咨询等服务。 (三)负责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议题调研、起草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承担全区城市管理检查考核方面指挥调度、投诉办理、复核督办、优化改革及考核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拟订、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考评奖惩标准和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全区城市管理年度考评计划,协助实施城市管理工作考评。协助对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城市管理职责进行分解,参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配合督促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城市管理工作,为城市管理考核提供基础服务。 (五)承担全区重大城市管理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协助督促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开展城市管理各项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参与推进全区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项目建设。 (六)参与推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为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提供服务保障,提出对策和解决措施,协助建立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参与协调解决城市长效管理重点、难点问题。 (七)承担全区智慧化城市管理系统专项规划,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维护、更新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建立全区城市管理相关的大数据管理和分析系统,并对数据信息进行分析,为开展城市管理有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八)参与推进全区智慧停车长效机制建设。协助编制城市停车规划,为城市停车设施布局、建设、违停治理提供服务保障。参与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建设,为停车信息管理及运用提供服务保障。 (九)参与编制全区城市管理领域科技发展计划,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引进交流工作。 (十)参与拟定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参与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配合实施。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参与拟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缴存、使用、管理制度并配合实施。为物业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交付工作提供指导。为全区物业服务事项相关统计工作提供保障。承担物业服务企业及服务质量的管理支持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