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区信访件6件已完成整改,2026年1月、4月组织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6812319。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