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6-01-29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本机关编制了《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其他

主要包括:其他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区政府网站网址为 http://www.zhoucun.gov.cn。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1.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也可以从区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当面递交《申请表》,也可通过信函方式寄送《申请表》,寄送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通过区政府网站提交申请。区政府网站(http://www.zhoucun.gov.cn/)政务公开栏目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会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在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

邮政编码:255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412070

传真号码:0533-6412070

电子邮箱:zbzczhxzzfj@zb.shandong.cn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6412070,办公地址: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邮政编码:255300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周村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周村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电话:0533-6195389,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周村区人民政府,地址:周村区政务中心(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电话:0533-6195389,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机关:周村区人民法院,地址: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电话:0533-6165607,邮编:255300,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 13:30-17:00)。

 

附件:1.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28日             

 

附件1

周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1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412070;电子邮箱zbzc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部署要求,坚决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工作机制,全方位筑牢公开信息的安全防线与精准底线,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持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与实效。

1.主动公开方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聚焦法规文件、公示公告、政府会议、管理和服务公开等重点领域,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40条,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覆盖核心业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全年共接收申请公开事项9件,均按流程完成受理、办理及按期答复工作,受理率与按时答复率均实现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归档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审核、谁负责”,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信息合法合规、精准翔实、措辞严谨,筑牢信息公开质量根基。

4.平台建设方面。持以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核心载体,依托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相关信息,全面、直观展现城市管理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保障公众便捷获取政务信息。

5.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日常培训、集中授课、会议研讨等多元培训形式,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专业素养;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树牢风险防控理念,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72.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依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1.1-2025.12.31,以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诉讼时间为2025年度为准,上一年度未办结的不在本年度统计范围之内。此项填写所有数均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数,因其他事项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列。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流程衔接不够顺畅,各业务科室信息传递审核联动机制仍需完善;二是业务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仍需深化;三是信息公开后续跟进不够及时,闭环管理有待强化。

(二)采取的措施。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一是健全科室联动与三级审核机制,优化线上流转流程,保障公开及时全面。二是开展分层培训与常态化交流,提升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三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后续跟踪闭环,强化督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9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建议9件,全部代表建议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17件,全部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创新公开形式,摒弃文字堆砌,组织业务骨干进基层宣讲答疑,聚焦热点,强化政策解读实效。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我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动态调整公开目录,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基础性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强化主动公开意识,丰富公开内容,较好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效落实。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22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412070;电子邮箱zbzc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全方位保障公开信息的安全性与准确性,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扎实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公告、生态环境等政府信息312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受理8件,按时答复8件,按时答复率100%。2024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使用管理,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和合理。

4.平台建设方面。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把周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栏发布信息,全面反映城市管理工作。

5.监督保障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织开展2次业务培训,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意识和专业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增强风险意识,定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1111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有部分问题存在。一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规范公开程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创新能力;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督查和指导,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21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建议21件,全部代表建议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共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17件。其中,已经解决和采纳的提案17件,全部委员提案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答复,办复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在“智慧周村”客户端开设“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号,常态化公开城市管理工作相关信息。

(四)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在做好基础性公开工作的同时,围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方面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5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周村区新建西路191号;邮编:255300;电话:0533-6412070;电子邮箱zbzczhxz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3条,通过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共发布信息94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5件已办理完成,1件结转2024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拟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落实信息发布公开“三审三校”制度,重要信息严格执行局主要领导审签规定,确保局机关各科室、各所属事业单位在信息公开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对信息内容进行初审,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区政府对门户网站的统一要求,规范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统一栏目名称,明确栏目内容。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及局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的认知认可度。

(五)监督保障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局办公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具体工作,积极协调推动相关科室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二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信息内容全面性有待提高;二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人员的工作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未产生且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23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1件,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树形象,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圆满地完成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法制政府建设等;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共发布信息122余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转载要闻信息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要求各科室(中队)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及局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的认知认可度。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地完成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今后我局将从以下几点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中心、科室(中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2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接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件,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部门会议、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执法信息、建议提案办理、法制政府建设等;“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00余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目录的调整与发布,按规定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年报的编制及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栏及局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的认知认可度。

(五)监督保障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要求,发布《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明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教育培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改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的学习研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水平,提升对信息的敏锐度、增强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2021年,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接办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均已按要求全部办结。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31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以及依法行政有关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聚焦重点、强化基础,充分运用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15条。(领导简介及分工2条、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3条、直属事业单位职能及内设机构6条、部门职责任务清单1条、权责清单1条、区政府办规范性文件1条、政府办发文解读1条、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1条、规范性文件清理1条、政务新媒体1条、部门会议8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4条、环境保护12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4条、建议提案办理15条、财政预算决算4条、双随机一共开8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优化服务9条、优化营商环境1条、政务公开组织领导1条、政务公开指南1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3条、政务公开培训1条、政务公开推进工作1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18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局微信公众平台93条,主要包括部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局办公室作为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按科室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公开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工作规范管理,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

(四)平台建设。我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通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借助“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准确发布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正确引导舆论。

(五)监督保障。按照要求制定并公开《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工作考核情况。2020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把监督评议、网络评议纳入日常工作,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中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评议。2020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未受到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等部门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19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1

84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6

—8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没有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在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需进一步扩展。需要加强各科室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要全部公开,让市民群众可以及早地了解与掌握信息。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地进行信息公开,同时,贯彻落实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于各类政策性文件,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针对性地参加信息公开的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周村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周村区园林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30

周村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26

周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31

周村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29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