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
索引号: 113703064932057320/2023-542244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0 发布机构: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监督途径)

发布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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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机构设置:周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2023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xls

四、执法依据

1.《淄博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6.《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8.《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9.《城市绿化条例》

10.《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1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14.《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15.《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五、执法程序

一般程序案件处理流程图: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doc

六、监督途径

(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0533-68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