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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继续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突出抓好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适应农村特点,贴近农村生活,由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服务宣讲团,宣传与农村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通过举办村两委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和意识。在全区农村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活动,形成人人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为建设平安周村、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全区施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健全,民主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使“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得到真正落实。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检查指导,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软硬件建设。召开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现场会,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总结经验,培养典型,以点带面,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区卫生局加大措施,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严格落实各级补助资金,建立有效报销方式,提高资金兑付水平,并积极推行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好农民弱势群体缴费问题。截至3月底,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近17万人,参合率达90%以上,4月份已正式启动报销。二是加快镇卫生院改貌和村卫生室建设。今年确定的40处村卫生室新建改建任务,现已有13处村卫生室开工建设;北郊中心卫生院新院建设进展顺利;开发区卫生院于4月19日进行了整体搬迁,既改善了医院的就医环境,又极大方便了群众,为医院下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积极开展卫生支农活动。城区医院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和“一帮一”活动,对口支援农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并制定政策,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工作,提高农村整体医疗水平。
周村区城管执法局
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为进一步促进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周村区城管执法局采取各种措施,积极为所挂包村提供服务。
王村镇前坡村是城管执法局挂包扶持村,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要求,城管执法局通过开展调研活动,落实联系点制度,开展“三送三帮”及文化下乡、帮贫扶困等活动,拉进了与当地群众的距离,开阔了村民思路,增强了他们尽快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为改善该村饮水条件,协调挂包单位筹集资金4万元修建水塔。近日,又由城管执法局出资为该村招录了两名村容保洁员,并为其配备了扫帚、铁锨等卫生工具,为村民有一个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
▲区教体局加强农村小学师资力量。把促进农村学校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在今年招录的15名小学教师中安排13名充实到农村小学教学一线,加强农村小学师资力量,支持新农村建设。
▲区商业集团总公司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区商业集团总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市确定我区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区县的基础上,商业集团总公司经过仔细认真调查研究,确定依托淄博蓝渤糖酒茶有限公司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三年内在全区所有镇、街道和行政自然村新建或改建标准化“农家店”200余个,以方便农村消费,有效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文化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搞活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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