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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镇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着力解决农村建设、农民生活中的难事,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环境、发展壮大农村产业、搞好农村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扶持,确定年内镇财政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达到400万元。
2006年,王村镇在抓好医院改貌、中小学幼儿园改造、2条镇村道路改造等重点工程的基础上,镇级财政重点抓好以下扶持政策的落实:
1、按镇政府要求搞好村庄规划。年内完成村庄规划的,补助村级规划费用的10%。
2、鼓励发展农副产品企业。年内新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一次性奖励企业2000元。
3、鼓励经济条件差的村加快村内主干道路的硬化进程,对于年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的村,贯穿村内的主干道路,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砼路面厚度在10cm、灰土15cm以上的,镇政府按每平方5元进行补助。
4、支持各村建设文化广场,改善村容村貌。年内对各村新建成的文化广场,严格按镇政策有关规定施工建设的,经验收后,按文化广场决算投资的10%给予补助。
5、鼓励各村保持卫生清洁。村内外主要道路保持畅通,无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现象,有专业保洁队伍1—3人以上,至少有一条街道达到区级文明形象街的,一次性补助该村2000元,用于卫生保洁人员工资。
6、鼓励发展沼气池项目。对新建的1户一个的小型沼气池,达到“一池三改”要求,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200元。对新建的五户联用一个的中型沼气池,每个补助500元。对新建的10户以上联用沼气池,每个补助1000元。
7、支持经济条件差的村加快自来水改造。对于年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的后进村,年内新打用于改善村民饮用水的深水井,每米补助30元。
8、鼓励实施旧村改造。有条件的村要按照规划实施旧村改造,加快进度。旧村改造配套费减半收取,并积极帮助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拆除旧民宅,建设居民楼5000平方米以上的,主体工程完成后,一次性奖励村3000元。
9、妥善解决农村干部工资、保险问题。经济条件好的村,由村里按规定办理工资、保险。对于经济条件差的后进村,镇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落实工资、保险待遇。
10、对2006年底达到区级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的给予村集体3000元奖励,其中村书记、主任分别奖励1000元,书记、主任一人兼的奖励15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