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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农 村

第14期
(总第14期)
周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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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召开全体会议调度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

    5月12日,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对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调度,听取了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区委副书记、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康仲新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丛锡钢作重要讲话,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常跃之,副区长、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健出席会议,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列席了会议。
3月29日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各镇(街道)、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充分肯定了前段的工作成绩,认为进展顺利、开局良好,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认识到位,行动迅速;二是重点突出,工作扎实;三是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四是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同时,指出工作推进中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偏差;工作干劲和热情不足,工作声势不够大;有的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强;群众认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就开展好下一步工作,丛锡钢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要加快经济发展。在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中,必须把发展经济放在第一位。要把项目建设、农民增收与正常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推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凝聚力,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集体经济问题,努力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探索发展和积累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要管好用好支农专项资金,积极促进群众增收、村级积累扩大,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经济基础。

    二、要坚持正确引导。新农村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正确把握舆论宣传,既要有紧迫感、责任感,又不能急功近利;既要深入广泛地调动各级政府和农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又不能把农民的期望值提得太高。要认真总结、积极推广各类典型,充分发挥好示范村的带动作用,引导、帮助、鼓励农村走出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子。在工作推进中,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握好度,既要各尽所能,加大指导和扶持力度,为其服好务,又不能包办代替,工作越位,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正确处理好农民合法权益和政府利益的关系,做到对政府、对群众、对历史、对将来负责。

    三、要搞好规划编制。新农村规划建设,是农村的一项革命。规划是基础,是建设的先导,必须放到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加强村镇建设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积极稳妥,细之又细。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建房的规划与管理,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推进自然村整合,进一步优化村庄布局。城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要分步实施,分步编制。要突出农村特色,合理布局,既要方便农民的生产生活,又要做到实用、经济、美观、适度超前。要立足群众,尊重群众意见,召开村民大会讨论;要立足现实,不要搞大拆大建、劳民伤财的事;要立足长远,严格按规划建房审批,少留或不留历史性遗憾。

    四、要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是给农民建设,所以一定要得到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必须广泛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决不允许违背农民意愿,更不得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要从农民群众最关心、要求最迫切、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为农民群众多办好事、实事,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摆“花架子”。新农村建设各方面的工作都要在镇(街道)党委的领导下,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按程序办事,由群众自己决定,好事一定要办好。要因地制宜、因村制宜,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

    五、要加强领导和指导。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各自分工和职责全面开展工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全区面上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推进、号召、督查和指导,为区委、区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做好相应工作,推进全区新农村建设。

    六、要强化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建设,更需要管理。当前,各级、各部门都在积极实施惠农行动,大搞“民心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如何配套建立相关管理机制,让这些设施充分发挥作用,已经成为当前新农村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目前,农村各方面的管理比较薄弱,急需加强。加强农村管理,使建设与管理同步,这是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扎实有效的保证。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好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按规律办事,在农村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上实现新突破,逐步改变农村普遍存在的重建设轻管理的做法,真正使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工程能够做到建好、管好、用好,真正发挥效益。

    康仲新对做好当前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各负其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历史任务,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中央和省、市各级对此高度重视,都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中之重。年初召开的区九届十次全会、人代会提出要努力实现“三个走在全市前面”,其中之一就是新农村建设要走在全市前面。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特别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本部门本单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责任,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求真务实,有所作为,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表率;要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对上争取上下功夫,确保把各项支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广造声势,形成氛围。通过各种载体、形式,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动员,使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制定系统的宣传计划,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特别是要加大对上宣传力度,把周村叫得响、过得硬的好典型宣传出去,扩大在全市、全省的影响。要通过设置宣传栏、固定宣传标语口号等,大张旗鼓地对新农村建设进行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新农村建设、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三是培养典型,示范带动。切实发挥好示范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榜样和带头作用,要围绕环境整治、产业发展、新村建设、管理民主、乡风文明等方面,培养各层次、各方面的典型,推动全区的新农村建设。5月下旬,区里将召开全区示范村建设现场观摩调度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进工作。四是突出重点,加强督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明确重点,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区里的重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和检查。四个工作指导组和各部门要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吃透政策,明确要求,搞好对各镇、街道和各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指导。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情况调度,作到一周一通报,通报既要反映成绩和经验,又要提出问题和建议。通过加强工作指导、督导,全面落实区委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促进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常跃之、王健也分别就加快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