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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06年全区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制定了《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现予以印发。希望各责任单位对照任务目标,把握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周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4月18日
200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1、本着“科学合理、适度超前、切实可行”的原则,完成全区建设新农村总体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围绕“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合并较小村、发展特色村”,制定全区村庄布局规划和各村村庄建设规划,对村庄建设规划实行补助。(责任单位:新农村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2、研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措施,建立和完善村干部误工补贴和养老保险制度,调动激发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巩固完善村帐镇(街道)管成果,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3、大力实施环境综合整治,以垃圾处理为重点,在村村建起垃圾池的基础上,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运行机制,实行垃圾区域集中处理。深入开展“三改”(改水、改厕、改路)、“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废旧建筑)整治活动,逐步实行“三区分离”(生活区与畜牧养殖区、工业小区分离),实现“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现象。(责任单位:建设局、环保分局、爱卫会、环卫局、城管执法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4、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做到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基本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直接用于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责任单位:财政局、各镇、经济开发区)
5、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农民发展苗木花卉、无公害蔬菜、特色养殖等特优、高效、生态农业,积极扶持同森木业、玉兔公司、周村烧饼等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蔬菜局、畜牧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6、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努力实现第二产业的集聚发展,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做大配套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专业村。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商品流通,健全农资配送网络,发展农村服务事业。积极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盘活资产、提供服务、开发资源等多种途径,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经贸局、贸易局、供销联社、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7、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完成全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重点抓好50个村的自来水改造、建设,自来水入村率达到100%,入户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水务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8、完成全区“村村通柏油路”工程建设。重点抓好4条镇村路建设,柏油路进村率达到100%,实现村村通客车。(责任单位:交通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9、完成全区村内主干道硬化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全区15个村的主干道硬化建设和45个村的主干道硬化升级改造,实现全区村村有硬化道路。(责任单位:新农村办公室、交通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0、完成3处镇中心敬老院改造和10个村的老年公寓建设,落实5个村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农村养老、低保、五保供养、特困救助、失地补偿等社会保障制度。(责任单位: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1、加大农村医疗卫生建设的投入,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区、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建立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改善农民群众医疗服务水平。完成2处镇中心卫生院和5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大病致贫问题,参合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2、健全完善农村教育体系,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完善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全区农村中小学由31所调整到19所。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责任单位:教体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3、完成40个村的村务中心和文体广场(大院)建设,村村建设1-2条文明形象街,形象街达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标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建设局、文化局、教体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4、完成70万平方米的农民新居工程建设。抓好43个村的旧村改造,新建村民住宅楼7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建设局、规划分局、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5、抓好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绿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搞好沼气池等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各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