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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村区委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
 

(周发[2006]9号)

http://www.zhoucun.gov.cn 2006年3月30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区九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努力实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走在全市前面的目标,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现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我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以村镇规划建设和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加快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努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走在全市前面。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立足全区发展大局,立足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既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注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加快农村硬件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又要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综合素质。
    2、坚持分类指导,典型示范。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类别,确定新农村建设的内容和标准,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对发展快、实力强、基础好的村,加强引导扶持,提升标杆,率先建成具有较高水平的示范村,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对大多数基础条件较好、有发展潜力的村,加强指导帮助,促其加快发展;对少数发展基础较差、实力相对较弱的村,采取多种措施帮扶,尽快改变面貌。各级要结合实际,针对不同类型,抓出各自的示范典型。
    3、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各级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更多地向农村倾斜,用于扶持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
    4、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村制宜,科学确定新农村建设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推进。
    5、坚持依靠群众,多方参与。切实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激发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动员全区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我区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到2010年,力争农业增加值达到6.1亿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8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城镇化水平达到70%,建成城乡一体化的路网、水网、电网、通讯网;全区80%以上的村达到区级文明村标准,镇、街道和村全部建立文化活动中心和文体广场(大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农村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五个好”镇、村党组织达到95%以上,农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达到95%。力争全区有80%以上的村率先建成新农村。
    从今年起,围绕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抓好几件实事,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2006年,重点为农民办好“十件实事”:
    1、完成全区建设新农村总体发展规划、全区村庄布局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对村庄建设规划实行补助;
    2、完成全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重点抓好50个村的自来水改造、建设,自来水入村率达到100%;
    3、完成全区“村村通柏油路”工程建设。重点抓好4条镇村路建设,柏油路进村率达到100%,实现村村通客车;
    4、完成全区村内主干道硬化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全区15个村的主干道硬化建设和45个村的主干道硬化升级改造,实现全区村村有硬化道路;
    5、完成3处镇中心敬老院改造和10个村的老年公寓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落实5个村的农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6、完成2处镇中心卫生院和5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参合率达到85%以上;
    7、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全区农村中小学由31所调整到19所。
    8、完成40个村的村务中心和文体广场(大院)建设,村村建设1-2条文明形象街,形象街达到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标准;
    9、完成70万平方米的农民新居工程建设。抓好43个村的旧村改造,新建村民住宅楼70万平方米;
    10、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运行机制,实行垃圾区域集中处理,全面整治农村“脏、乱、差”。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抓好“五大建设”、实现“五个新突破”。
    (一)突出抓好农村经济建设,在增加农民收入上实现新突破。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壮大集体经济为重点,加快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因地因村制宜,走出一条富裕农民的新路子。一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品质和生产效益。大力发展苗木花卉、无公害蔬菜、特色养殖等特优、高效、生态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近期突出抓好张周路生态农业示范区、南郊万亩苗木基地、蔬菜科技生态示范园、亚太中慧公司现代化大型养鸡厂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二是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定落实扶持发展措施,支持同森木业、玉兔食品、周村烧饼等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发展,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性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三是推进农村二、三产业。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和各镇(街道)的产业发展重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努力实现第二产业的集聚发展,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加快镇村工业园区建设,做大配套产业,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专业村。加快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积极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连锁经营,建设连锁化“农家店”;依托独特的山水资源、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业。四是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产权多元化、投入多元化的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抓好万亩农业综合开发、小流域综合治理、财政支农中标工程等项目建设。五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认真落实各级支农惠农政策,积极探索通过土地入股、盘活现有存量资产、提供社区服务、开发资源等多种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强村级积累和发展活力。
    (二)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村镇建设和综合整治上实现新突破。实行城乡统筹,全面启动新农村规划建设,力争到201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经济繁荣、城乡一体的现代村镇体系。一是科学编制村镇规划。按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要求,打破镇域界限、城乡界限、村与村界限,围绕“改造城中村、建设中心村、合并较小村、发展特色村”,对全区村庄布局进行调整,制定全区村镇建设规划。对城区规划范围内的城中村和近郊村,按照“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公共服务城市化”的要求,纳入城区规划建设,逐步在水、电、暖、气和教育、文化、卫生、购物等方面实现与城市完全对接,农民向居民转变。镇驻地村和经济强村、大村和主干道沿线村,重点搞好集中居住点规划,建设中心村和新型农村社区。对那些人居环境好、历史文化深厚、不宜归并搬迁的村,要重点清理空心户、闲置宅,缩空填实,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田园村、生态村、文化村等特色村。对少数零星布局、人口少的弱村、小村、偏远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合村并居,引导其向城镇和中心村聚集。在全区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控制性详规完成前,停止审批农村住房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加大镇村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突出抓好城乡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群众最关心、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村内道路硬化亮化工程、村庄绿化工程、宽带信息网络延伸工程和通客车工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到2010年基本实现全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城乡道路一体化、城乡通讯一体化。注重村庄安全建设,加强农村消防工作,配套建设消防设施。三是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以垃圾处理为重点,抓好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机制,实行垃圾区域集中处理。深入开展“三改”(改水、改厕、改路)、“三清”(清垃圾、清污水、清废旧建筑)整治活动,逐步实行“三区分离”(生活区与畜牧养殖区、工业小区分离),实现“五化”(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彻底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三)积极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服务向农村辐射、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现代文明成果。一是健全完善农村教育体系。继续整合农村教育资源,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巩固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扩大高中段教育,完善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2006年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任务,2007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学杂费,2010年农村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二是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推行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加快镇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区、镇、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建立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管体系,改善农民群众医疗服务环境。继续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三是健全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规范引导,畅通信息渠道,搭建载体,完善网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办学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充分就业。四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城乡保障项目基本相同、保障标准逐步趋同的原则,健全农村养老、低保、五保供养、特困救助、失地补偿等社会保障制度。到2010年,全区适龄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70%以上,适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现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困有所帮。
    (四)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提升农民素质上实现新突破。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变陈规陋习入手,培养新型农民,树立社会新风。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大力开展以“文明和谐”为主题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丰富多采的群众性文体活动,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镇文化活动中心、村文体广场(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三个一”(一条文明街、一个垃圾处理系统、一个小康书屋)、“十星级文明户”、“五好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提升农村文明形象。建立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长效机制,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大力开展科普教育,加强对农民科技文化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民走科技致富道路,培养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五)切实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加强农村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加强镇村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切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搞好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增强农村党员干部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建设和谐农村的能力。加强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坚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向群众通报重大政策问题,切实加强村账镇(街道)管工作,推进基层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级自治机制。推进农村平安建设,深入开展“建设法治周村、打造平安周村”,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坚持不懈地落实好镇办党(工)委书记工作“三个一”制度,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矛盾,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三、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发展规划。牢牢把握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思路和要求,依据“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科学制定全区新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在城乡、村镇布局和建设上,必须坚持区域、镇域规划“一张图”和分期分批实施。尊重农民意愿、意见和建议,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形成各类规划相互配套衔接、管理有序的规划体系。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于今年上半年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完成,并适时做好与总体发展规划的衔接。
    (二)加大财政投入。区、镇两级财政要优先考虑新农村建设投入,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做到财政支农资金增量高于上年、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基本建设的比重高于上年、直接用于农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高于上年,不断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2006年区财政安排1391万元资金,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卫生文化投入,区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资金的50%以上用于农村。二是进一步加大农业生产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46万元、农业双增工程配套资金30万元,对新命名的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区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支持农村绿化建设,绿化面积10亩以上的,每亩奖励100元;继续实施大型农机具购置奖励,安排奖励资金10万元;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支持,区财政配套资金10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新完成村内自来水工程建设的村,区财政奖励1万元;加快村村通道路建设,实现全部村通油路。对经济薄弱村,村内主干道硬化每平方米补助15元,列入计划的乡村道路建设工程,区财政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加快农村新能源建设,配套补助资金20万元。四是设立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每年确定的区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表彰奖励。
    (三)强化政策扶持。一是提高镇级财力水平。镇财政超基数增收部分的80%由区财政返还,支持新农村建设。二是加大对村级经费补助。建立村干部误工补贴制度和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资金由区、镇、村和个人共同负担。区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补助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误工补贴和养老保险。加大经济后进村扶持力度,区财政配套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后进村的发展。三是强化对建设项目支持。凡涉及新农村建设工程收费的原则上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规划部门、设计单位为镇、村编制或审核规划时,只收规划设计成本费,所需费用由区、镇、村三级统筹解决;国土、房产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区级收费减半收取;其他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时只收工本费。按照规划要求和房地产开发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的旧村改造项目竣工验收后,城中村返还区级收费的50%,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近郊村返还区级收费的70%,远郊村全部返还。四是安排专项用地指标,保证新农村建设需要。实施旧村改造新增居民用地,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总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列入区年度用地计划。
    (四)严格奖惩考核。制定科学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列入对镇办和区直部门年度政绩考核,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对完成任务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对达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有关标准要求的村,由区委、区政府命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区委授予村支部书记“新农村建设优秀党员标兵”荣誉称号,邀请参加区级重要会议。区委、区政府每年分别命名表彰10个“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先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先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治理先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先进村”、“社会主义新农村民主管理先进村”。

    四、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委、区政府成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领导小组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指导组、文化建设指导组、规划建设指导组和民主管理指导组,分别由区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工作。各镇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专门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通过深入宣传,层层发动,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是一项“惠民工程”、“民心工程”。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教育群众,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来。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镇办具体规划、村居组织实施”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创建措施和项目扶持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好组织、调度、协调、管理、考核的职能,重点抓好督导和面上工作。在全区实施“联手共建新农村行动”,实行区大班子领导挂包示范村责任制,区直部门挂包重点村责任制,企事业单位和驻军部队帮扶重点村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附:周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附件:

周村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有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决定,协调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研究拟定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组织对各项工程督查和考核验收;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参与审定镇村建设规划;全面掌握全区新农村建设动态,组织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考核和表彰。
    (二)区委组织部:研究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措施;组织开展第三批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级联创”等活动;牵头负责民主管理指导组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指导镇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制定各类精神文明工程建设标准和考核验收、区级补助的具体办法,组织好文明村、文明户评选及文明示范街建设;承担新农村建设宣传报道任务;牵头负责文化建设指导组工作。
    (四)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新农村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做好对上资金和项目争取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经济建设指导组工作。
    (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和幼儿园规划建设,监督镇村落实义务教育有关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对各项教育建设工程组织检查验收。
    (六)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农村最低保障人口的认定、低保标准的制定和保障金的发放;按规定负责协调组织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支持农村敬老院建设工作;对农村无房或危房特困户建房给予补助;组织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
    (七)区财政局:负责组织调度、保障和监督管理区级补助资金,参与制定区级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按照各项工程项目的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劳动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组织好失地农民和城中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工作;引导和组织农村居民参加养老保险。
    (九)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协调镇村制定《村庄建设方案》;抓好城中村改造、旧村改造建设;牵头负责规划建设指导组工作。
    (十)区交通局:在实施村村通工程的基础上,规划和组织实施进村道路和村内街巷硬化工程;对通公交车、通客车进行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区农业局:负责抓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抓好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绿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搞好沼气池等农村能源工程建设;加强农民科技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加强农业管理服务,抓好农村经济发展;落实农业农村政策。
    (十二)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组织指导镇村搞好排水、除涝体系建设。
    (十三)区文化局:与区文明办共同指导镇村搞好文化大院和各种文体设施的规划建设。
    (十四)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搞好村级卫生室建设,完善农村医疗、预防网络;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特困户大病救助工作。
    (十五)区环保分局: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工作。
    (十六)区统计局:负责制定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考核验收工作。
    (十七)区房管局:负责组织落实镇村房地产建设各项政策。
    (十八)区国土资源局:负责村级建设用地的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农村居民点整理和用地指标争取工作,制定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意见及优惠政策,并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抓好失地农民被征收土地的确认等工作。
    (十九)区规划分局:负责指导各镇村编制村镇总体规划,牵头做好村庄规划的审查、评审和报批工作。

主题词: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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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村区委办公室 2006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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