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 - 正文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意见

(周政发[2008]2号)

http://www.zhoucun.gov.cn 2008年3月2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属各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要求和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我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08年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加快林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林业作为一项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生态建设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林业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的重要体现,又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周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街道各部门务必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区建设大局出发,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把当前的造林绿化和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推进全区林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任务及要求,全面抓好落实

    (一)主要任务

    2008年全区确保新增造林合格面积6000亩,林业育苗1000亩,中幼龄林抚育面积10000亩,义务植树120万株,经济林产量800万公斤。围绕上述目标,集中抓好以下重点工程:

    1、萌山水库生态绿化工程:完成萌山水库东岸绿化和环水库道路两侧林带、环水库道路至滨博高速公路风景林建设任务,新增造林合格面积1320亩。

    2、2008年度国债造林项目:在萌水镇完成荒山造林合格面积2000亩。

    3、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工程:在张周路两侧改造、提升3个高标准花木示范基地;新建蝴蝶兰培育基地2500平方米;扶持3个花卉苗木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4、“二沿三环”绿化工程

    (1)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林带建设工程:完成胶济铁路客运专线沿线27.5公里长、每侧30米宽的林带建设任务。

    (2)完成城北路街道办事处以及南郊镇李家村环境绿化任务。

    (3)完成张博路附线、济青和滨博高速公路两侧林带补植完善任务,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

    (4)孝妇河、范阳河非城区段林带建设工程:完成孝妇河沿岸3公里长、范阳河沿岸6.2公里长,各10米宽的林带建设任务。

    5、村庄绿化工程:按照省、市村庄绿化美化标准,建成城北路街道办事处石门村,萌水镇官三村,北郊镇丰乐村,王村镇苏李村,南郊镇山头村5个高标准绿化示范村。新建北郊镇为绿化示范镇。

    6、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完成以美国白蛾和杨树食叶害虫为主的林木害虫防治面积20000亩。

    (二)具体要求

    为确保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规定:“凡年满十一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都要承担义务植树任务”,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继续实行城乡挂包的办法,每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3-5株。根据《关于巩固绿化成果加快林业现代化建设的决定》(淄政发〔1995〕82号文件)和《关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加快实施环城绿化工程的通知》(淄政发〔2000〕140号文件)要求,催化剂、兰雁、宏信等17个单位参加市、区重点绿化工程萌山水库东岸山体绿化(见附件2),其它参加农村义务植树的单位由区林业局负责安排(见附件3)。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植树活动,自愿以缴纳绿化费形式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必须向区绿委办(设在区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缴纳绿化费,并由区绿委办安排专业队代为履行义务。绿化费由区绿委办统一收取,其他任何单位都无权收缴义务植树绿化费。收费标准按当地2个劳动工日计算,每人20元。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将其摆上更为突出的位置,从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形成合力,以保证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力量集中,组织实施有力,建设成效明显,按时足额完成植树任务。为确保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将与各镇政府、开发区、参加区重点工程的17个单位签订二OO八年绿化目标责任书,将植树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具有法定性、公益性和义务性,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使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有关精神进家入户。要不断提高全区人民的法制意识、绿化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真正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职能,加强管理。各镇、街道及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造林绿化现场,加强技术指导,把好造林质量关。各植树单位要严格按照造林规划要求,抓好苗木、挖穴、浇水等关键环节,提高造林绿化质量、成活率及保存率。今年各部门、各单位所植树木继续实行“包片、包苗、包栽、包活、包管理、包成林”六包责任制,确保栽植一片,成活一片,巩固一片。林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加强林地、林木的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毁林采石、开矿、开荒等各种毁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造林成果。

    (四)落实政策,健全机制。探索实行分类管理,逐步建立起比较稳定的林业投入机制。商品林建设以社会投入为主,公益林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继续深化林业制度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通过加大林地承包、拍卖力度,深化林地权的继承和转让制度,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和鼓励大户造林,股份制绿化,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注入林业,促进全区林业快速发展。

    (五)加强督查,确保义务植树质量。加强督查是确保造林绿化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区政府将成立督查领导小组,对全区造林绿化和义务植树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督导。植树造林结束后,由区绿委办组织检查验收。对不符合造林标准要求、林木成活率达不到85%的单位,视为没有完成任务,累计增加到下一年植树任务;对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由区绿委办收缴绿化费;对完成任务的单位或缴纳绿化费的单位,如实填写义务植树登记簿,予以确认。连续两年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同时,依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除追缴绿化费外,再进行罚款。对不履行处罚规定的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分配任务的单位应主动与区绿委办取得联系,自觉履行植树义务或缴纳绿化费。

    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联系电话:6195119

    附件:1、2008年全区林业生产任务明细表
          2、
全民义务植树区重点工程绿化任务分配表
          3、
全民义务植树任务分配表


 


二OO八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主办
淄博市周村区信息中心承办
6195240@zhoucun.net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1号 邮编: 255300 联系电话:0533-6195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