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萌水镇、南郊镇政府,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是我区南部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市、区确定的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实施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工程,对于完善我区南部路网结构,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南部地区经济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搞好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工程建设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范围和标准
该工程全长7.2公里,分两个路段按两个标准规划建设,概算总投资4289.8万元。其中庆淄路至杨萌路段,长4.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控制红线44米,路面宽24米,双向六车道,概算投资3213.3万元;
杨萌路至萌山水库库西路段,长2.3公里,征地宽度36米,路面宽16米,双向4车道,概算投资1076.5万元。
二、工期安排
该工程3月份完成工程招标、沿线拆迁工作并开工建设,6月份完成路基、桥涵,9月份竣工通车,10月份完成扫尾后续工作。
三、责任分工和政策措施
1、道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施工由区交通局负责。
2、道路建设规划范围内所占用土地的征用、调整、补偿和建筑物的拆迁工作,由萌水镇政府、南郊镇政府和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区有关部门搞好配合;地上附着物补偿由萌水镇政府、南郊镇政府和丝绸路街道办事处负责。
3、补偿范围和补偿标准。补偿范围为已办理用地手续(30米宽)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其他,补偿标准依据周政发[2006]2号文件规定执行,未作规定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道路建设沿线涉及的供电、供水、通讯、广电、输油管道等设施迁移保护均由各产权单位自行负责,区里不予补偿。
5、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建(构)筑物,属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的,由各产权单位无偿自行拆除和迁移;其他的由各产权人或产权单位自行拆除和迁移,补偿标准按照周政发[2006]2号文件规定执行;违法违章和临时建筑物,一律无偿拆除。
四、组织领导
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作为市、区确定的道路建设重点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指挥部和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萌水镇政府、南郊镇政府、丝绸路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工程拆迁和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层层落实任务,同时做好群众工作,防止引发矛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程建设顺利完成。
附:1、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2、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任务配档表
附件1:
庆淄路周村连接线建设工程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于 军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樊传度 区交通局局长
成 员:孙爱吉 区长助理、周村公安分局局长
王 星 区发改局局长
于学民 区财政局局长
陈 涛 区水务局局长
于继营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于孔水 区林业局局长
姚长福 区环卫局局长
吴祥林 周村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郑树华 周村规划分局局长
胡 泳 周村交警大队大队长
解勤生 萌水镇镇长
朱玉刚 南郊镇镇长
吴 波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梅永斌 区交通局副局长
于衍斌 周村自来水公司经理
徐 坤 电信公司淄博分公司市场部经理
徐波涛 周村供电部经理
董春生 淄博广电天网视讯周村分公司经理
崔立敏 网通公司周村分公司经理
杨 勇 移动通信周村分公司经理
梁修远 联通公司周村分公司经理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樊传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解勤生、朱玉刚、吴波、梅永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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