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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有关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周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充实。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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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任: 陈 志 区劳动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冯相国 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刘华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国拥军 区经贸局工会主任
成 员: 李言波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李 芬
区总工会经审委主任、办公室主任
李 峰 区经贸局企业科科长
区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处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二OO八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劳动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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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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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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