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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周政办字[2008]42号)

http://www.zhoucun.gov.cn 2008年5月16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八年五月十五日

 

 


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试行)
(二OO八年五月)
 


    为加快我区城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提供激励机制,实现政府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监督,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淄政办字〔2007〕44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目标,坚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质,按照科学规范、量力而行、稳步推进、注重实效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保障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逐步转变政府投入模式,进一步形成多方筹资、政府调控、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格局,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建立新型城市卫生保障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购买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标准、考评办法、服务效果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使社区全体居民平等享有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平等地参与服务提供。

    (二)明晰权责,责权一致。明晰政府、服务机构、居民三方在购买、提供和享受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确保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开展。

    (三)居民参与,强化监督。建立社区居民参与购买服务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建立政府与服务供需双方间以及社会各方的有效监督机制,保证居民切实受益。

    (四)规范有序,激励促进。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规程与操作,发挥绩效考评、居民参与等激励机制的作用,以最低成本购买最有效的服务,保证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以民为本,注重实效。在购买服务的制度、规程、内容等方面充分体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民本理念,以居民享有良好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为根本,最大限度地提高服务质量与效果。

    三、主要内容

    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社区卫生诊断;为社区居民提供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和有关慢性病预防控制服务;精神卫生服务;有关妇女、儿童、老年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卫生信息管理;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以上内容分为针对个体和群体的服务项目,针对个体的服务项目通过核算人均成本确定单位定额;针对群体的服务项目通过核算综合成本确定综合定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残疾康复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其工作经费来源由政府列其他途径支付。

    四、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负责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本《方案》的落实,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经费投入、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成立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委员会(名单附后),负责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和监督;成立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委员会(名单附后),负责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考核和评估。

    (二)区卫生局承担购买服务的具体管理以及监督、评估、信息公布等工作,代表区政府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购买服务管理委员会和绩效考评委员会,制定社区公共卫生政策、设置服务提供的规则、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进行成本核算,组织制定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评标准和考评指标体系。

    (三)区财政、审计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公共卫生财政政策、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办法;参与制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其成本核算、绩效考评办法,对购买服务和绩效考评实施管理和监督;安排购买服务所需资金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四)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力度,协助做好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硬件设施的配套、工作开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协调等工作,并监督评议本方案在辖区的实施。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所驻街道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总牵头单位,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有管理责任,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自觉服从中心的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要按照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六位一体”的功能要求提供好各类服务平台,按合同规定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区残联要按照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要求提供有关功能康复设备,并对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康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康复知识培训。

    (七)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要按照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要求提供相关的设备、药具及技术指导。

    五、操作运行规程

    (一)制度设计与颁布实施。按照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建立购买服务的实施、管理、监督、绩效考评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有序运行。

    (二)建立管理与考评机构。成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委员会和绩效考评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和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由财政、卫生部门以及公共卫生专家、街道办事处人员、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购买服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购买服务的操作程序,具体组织实施购买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绩效考评。

    (三)签订服务合同。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卫生部门与选定的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对合同的服务范围和内容、验收标准和方式、资金支付、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服务合同一般每三年签订一次,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低于70分为不合格,限定1个月内整改。整改不合格者,终止合同。

    (四)开展绩效考评。建立完善适合实际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规定向社区居民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情况,主要依据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标准和办法,由绩效考评委员会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经区绩效考评委员会复核确认后,作为确定财政补助数额的主要依据。

    六、资金筹集及支付方式

    (一)资金筹集。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主要是区政府预算安排以及省、市级政府补助和各方捐赠等。在充分考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成本、服务人口、服务效果和效率等因素的基础上,保证辖区居民每人每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11元。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1元的标准补助,市级财政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补助,区级财政按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足额列入同级政府预算。

    (二)支付方式。采取考核合格后结算的办法。对列入政府购买公共卫生的社区卫生机构,由卫生部门根据其服务人口、服务项目报请区绩效考评委员会,根据考核成绩拨付公共卫生资金。按照《政府购买城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考核细则》, 2008年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A类项目考核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补助经费;A类项目考核在80(含80分)-90分的,拨付70%;A类项目考核在70(含70分)-80分的,拨付50%;考核低于70分的,不予拨付。服务人口根据辖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常住户口居民和居住半年以上、办理暂住证的居民人数认定。

    七、监督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对购买服务的全过程,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以及服务供需方、购买方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形成内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监督体系。

    (二)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审计、卫生部门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的要求,严格资金的“源头控管”,加大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力度,对每项拨款都要细化支出内容,严格剔除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对资金的监管要坚持事后监督与事前防范并重,做到程序规范透明、资金安全高效。

    (三)加强服务监管。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年度监督评审和日常监督,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行为和成本费用的监管,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社区居民满意情况等要定期公示。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入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探索购买服务的新模式,努力向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经查实,卫生部门随即终止合同,取消其服务提供资格,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骗取、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及违规开支等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实施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是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和改进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科学规划,优化服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


附件:1、周村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2、周村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名单
      3、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考核表








附件1:

周村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解翠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牛东升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广愿 区发改局副局长
吕志学 区民政局副局长、双拥办主任
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光东 区人事局副局长
刘桂清 区劳动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医保处主任
徐兆峰 区建设局副局长
孔祥红 区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臧雪梅 区审计局副局长
房圣修 区残联副理事长
毕立刚 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计生服务站站长、
妇保院院长
王 新 区人事局副主任科员
高海长 区国税局副局长
张 剑 周村地税分局副局长
王长才 周村规划分局副局长
王龙峰 周村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副局长
田 磊 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波 丝绸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孝东 永安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解金章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柏林成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由牛东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孔祥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对全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对全区城市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附件2:

周村区政府购买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解翠红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牛东升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徐科学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桂清 区劳动保障局党委副书记、医保处主任
孔祥红 区卫生局副局长、爱卫办主任
臧雪梅 区审计局副局长
房圣修 区残联副理事长
张保国 区国资局副局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江汉涛 区卫生局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毕立刚 区人口计生局党组成员、计生服务站站长、妇保院院长
孙 辉 区卫生防疫站党支部副书记
赵小月 大街街道党工委委员
韩翠珍 丝绸路街道政协工委主任
王 霞 永安街街道党工委委员
彭立民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彬 城北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马 刚 区卫生局财务科科长
王新锋 区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主题词:卫生 财政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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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人武部,区法院,
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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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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