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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各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深化“三新”创建活动,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更好的为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服务,决定在区直机关中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
一、时间安排
确定2004年4月为集中开展区直机关“优质服务月”活动时间。
二、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促进办公规范化。
2、着装整洁,服饰得体,配戴胸卡上岗,举止要文明大方,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素质和形象。执法管理人员要身着标志服装,持证上岗,严格履行法定工作程序。
3、办公环境优美化。办公场所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各种标识牌内容正确、规范、醒目。
4、政务公开、收费项目上墙,增加便民服务设施。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各总支、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深入开展“三新”活动的意见》和《周村区区直机关工作文明服务规范》等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争做活动表率。
2、加大督查力度。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行管中心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在区电视台、区直机关党建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反映在活动开展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门卫将实行来人、来访登记制度,对工作时间内未佩带胸卡的将予以登记并定期通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将做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单位主要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总支(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来,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中共周村区委宣传部
中共周村区委区直机关工委
200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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