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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振波副区长对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出要求
http://www.zhoucun.gov.cn 2005年10月31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在10月26日召开的全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会议上,宋振波副区长对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充分认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重要性。实行社会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加强税源监控、提高征管水平、增加财政收入的必要措施,是治税理念、治税方式与治税机制的重大创新和突破,更是强化政府调节职能、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引导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特别在我区增量税源不足、财政增收压力大的情况下,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综合治税能够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从根本上把住税收源头,防止税收流失,达到增强地方财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目的。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增加财政收入、保障供给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加强综合治税、增加财政收入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点,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抓紧抓好。推行社会综合治税是均衡税负、确保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行综合治税,可以有效地增加税负信息,增强税收核定及定额的准确度,均衡不同性质、不同行业税负水平,促进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一是要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全局意识和协作意识,切实把社会综合治税作为本部门、本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要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由各部门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税务部门要加强与各主管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的沟通联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加强税收征管增加财政收入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涉税信息交流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制度化。三是要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税源控管方式。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税务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不断创新税源控管的方式和途径。要针对行业特点,加大以票管税力度,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堵塞税收漏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工作。四是要加强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义务,加强对委托代征人员和扣缴义务人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保证税款核算的准确性。各部门在工作环节能够控制的税款,要切实做到足额收齐,不能少征、漏征或不征。要提高工作效率,畅通资金转帐渠道,避免出现占压委托代征税款现象,保证税款足额及时入库。(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安排专人抓好综合治税工作,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为综合治税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要坚持依法治税,科学规范运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坚持依法治税的原则,做到依率计征,依法征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关于税收范围和税款入库级次的规定。要充分发挥协税护税职责,确保综合治税的各个环节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要严格考核奖惩,建立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已将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纳入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各部门单位也要出台各自的考核奖惩办法,从机制上保证综合治税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摘自《周村政务信息》2005年第8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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