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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农办、区农业局结合工作实际,以“法律五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在全区农村大力实施“十有”标准,助推“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
一是有普法工作计划。要求各村按照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为“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是有普法联络员。每村确定1—2名法律联络员,负责本村的法律宣传、联络工作,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架起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桥梁。
三是有法律服务站。设立专门办公室,健全完善相关设施,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事务契约化管理等宣传版面上墙。
四是有法制学校。成立校委会,明确校长、教师职责和学员守则,定期举办法律学习班和法律知识讲座。
五是有法制宣传栏。悬挂、张贴法律知识,用浅显易懂的形式宣传法律,搭建广大群众知法、学法、用法的平台。
六是有法律图书角。免费向各村赠送普法知识读本,并要求各村克服资金困难,购买部分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书籍,为村民提供学法场所。
七是有法制宣传队。成立宣传队伍,定期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宣传法律法规。
八是有法律顾问。设立顾问室,聘请资深专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帮助村庄解决法律难题,对群众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业务解答。
九是有管理制度。根据村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保障 “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开展。
十是有活动记录档案材料。完善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随时记录有关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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