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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全市“法律进乡村”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南郊镇东陈村召开。市农业局分管领导、“法律进乡村”指导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市司法局分管领导、市“法律五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各区县农业局分管局长、高新区地事局分管领导、各区县司法局分管局长、高新区民政司法办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辉陪同视察。
参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北郊镇北旺村、南郊镇东陈村“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情况,听取了村主要负责人情况汇报。在随后召开的会议上,区农业局汇报了我区“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开展情况,南郊镇东陈村作了典型发言。自“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以来,我区围绕“法律进乡村
建设新农村”这一主题,大力实施“五五”行动计划,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坚持“五个”结合,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与新农村建设、“双排查”工作、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民主法治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促进了活动开展。二是建设“五大”阵地,每个村建设一个法律宣传栏、一个法律学习室、一个法律图书角、一个法律服务室、一个法律教育培训基地,搭建了服务平台。三是建立“五支”队伍,建立区、镇、村三级法制宣传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治安巡逻队伍、人民调解队伍、法律援助队伍,健全了服务网络。四是开展“五进”活动,开展法制培训、法制展版、法制宣传、法制文艺、法制电影进乡村,营造了良好环境。五是实施“五入”行动,即法律图书入户、宣传资料入户、法律培训入户、法律服务入户、解决问题入户,强化了基层建设。全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走在了全市前列,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会上,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对我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周村的“法律进乡村”活动可以作为全市“法律进乡村”的模式,有四个鲜明特点:认识一致、全面发动、特色明显、效果显著。通过“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开展,改进了村容村貌,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对下一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立足于农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适应农民特点和农民需求。二是要注重载体创新。要将集中性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农业普法宣传与农民技能培训、农民远程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拓宽宣传途径。要善于综合运用各种媒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辐射。要通过以案说法、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增强农村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要加大选树典型力度。要按照“组织领导好、规章制度全、学法形式活、活动成效大”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培育力度,着力推出一批农民群众带头学法用法、依法维权、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部门单位送法进乡村、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进乡村”工作典型。
区司法局、区“法律五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南郊镇、北郊镇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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