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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新农办、区农业局近日连续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进乡村”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关于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法律进乡村”宣传工作的通知》三个文件,大力实施示范村创建活动、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和加强法律进乡村宣传工作,对指导各镇(开发区)扎实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抓好三项工作重点。一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学法制度、保障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奖励制度,以各项制度促进工作开展。二是积极创新学法形式。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注重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加快建立村级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积极参加法制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切实增强工作实效。把依法治村水平高,学法、用法自觉性高,村内和谐稳定作为示范村衡量标准,保证“法律进乡村”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中,坚持“整合资源,多方共育”“以人为本,务求实效”“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强化管理,发挥效能”的原则,分两个阶段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普通农民中选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的村民,经过系统培训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素养,成为乡村百姓中的“明白人”。力争到2010年底,全区农村基本实现每户农民家庭有一名“法律明白人”。
在“法律进乡村”宣传工作中,重点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宣传“法律进乡村”活动的目的意义、宣传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宣传“法律进乡村”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农村文化阵地、集中宣传活动、开展各种培训等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法律学习氛围,保障“法律进乡村”活动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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