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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周村区委
周村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意见
周发〔2008〕6号

http://www.zhoucun.gov.cn 2008年2月29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认真实施“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法律五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集中推进年活动。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是贯彻十七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提出的重大任务。省第九次党代会、市、区第十次党代会分别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进程提出了总体要求。积极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我区“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实力周村、文明周村、生态周村、和谐周村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完备的法制作基础。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全面部署。新的形势下,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需要进一步依法规范,宏观调控需要纳入法制化轨道,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需要依法引导,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需要依法打击,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依法治理。通过“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可以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生产、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意识,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能力,形成建立和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合力,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是实施“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规划的创新形式。全国、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培养公民法治理念,提高公民法律常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各行各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区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周村区依法治区第四个五年规划》,要求继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村“两委”成员和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推进,有利于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有利于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有利于提高学法守法用法效果,使之形成符合周村实际,具有周村特色的普法形式。

    (四)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是落实“认真专业务实”要求的具体措施。深化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目的是使全区党员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集中时间、加大力度推进“法律五进”活动,可以促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与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做到自觉学法,遇事想法,办事依法,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进一步深化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提高我区法治水平,优化全区发展环境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

    “法律五进”活动贯穿于“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全过程,2008年是集中推进的重要一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区“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目标,大力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各级领导班子、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自觉性,努力解决影响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类问题,积极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打造平安周村、构建和谐周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公民的权利义务观念。大力开展基本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公民的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大力开展专业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公民在工作、生产、生活中依法办事的观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推进“法律进机关”,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理念,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形式、有记录,完善和推行学习交流、对照剖析、考试考核、评比表彰等制度,保障学法用法工作健康开展;健全和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人员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执法水平;各级机关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机关服务态度、执法水平和社会效果的重要方式。

    推进“法律进乡村”,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加大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投入,探索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建立村民学法长效机制;加强换届后农村“两委”成员法律培训,树立依法管理意识,提高处理村级事务的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推进“四民主、两公开”,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融洽干群关系;推行农村事务契约化管理做法,防止和减少各类矛盾纠纷。

    推进“法律进社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紧密结合社区人口流动性大,从业人员复杂的实际,认真贯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守法意识,建立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整合法制宣传资源,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丰富法制宣传内容,推广学法守法典型经验,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实际效果;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组织和支持法律服务人员在社区建站设点,及时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提供代理服务;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减少矛盾纠纷,融洽人际关系,促进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推进“法律进学校”,加强青少年学生素质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充分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新形势下法制教育教材、课程、师资和经费“四落实”;健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开辟法治实践基地,形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合力;根据青少年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推进“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建立学法制度,明确学法内容,保障学法时间,使企业学法落到实处;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生产教育相结合,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经营教育相结合,增强企业的诚信观念,坚持法律学习与法律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当前在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行“厂务公开”,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认真落实签订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正当权益;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非企业单位学法用法组织管理工作;一如既往地做好法律拥军工作,保持我区普法工作亮点;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资源优势,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和“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三、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方法步骤

    “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从2008年1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3月上旬)

    区委、区政府召开动员大会,对“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作出部署要求。出台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实施方案。编印《周村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简报》。在周村电视台、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城市信报•今日周村》等新闻媒体开辟“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专栏。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动员,做好启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中旬—10月)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委、区政府制定的“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开展典型培育工作,发挥榜样示范作用,推动“法律五进”工作全面展开。

    (三)总结考评阶段(11—12月)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依据考评标准,组织检查验收,汇编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大事记;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提出下一步“法律五进”活动要求,促进“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

    四、切实加强对“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法院、区检察院、周村公安分局、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监察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文化局、区教体局、区广电中心主要负责人及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分管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推进年活动组织协调、工作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分别从区委宣传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经贸局、区农业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文化局、区广电中心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区司法局抽调四名人员组成,负责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设立指导组织。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设立“法律进机关”工作指导组,在区农业局设立“法律进乡村”工作指导组,在区民政局设立“法律进社区”工作指导组,在区教体局设立“法律进学校”工作指导组,在区经贸局设立“法律进企业”工作指导组。各指导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要明确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工作指导组要分别制定“法律五进”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学法内容、学法形式、任务目标。实施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

    各镇(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本单位“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领导。

    (三)建立规章制度。一是工作调度制度。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召开工作调度会等形式,定期听取五个工作指导组情况汇报,掌握活动进展情况。一般每月月底调度一次。二是请示报告制度。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三是检查抽查制度。各工作指导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口检查抽查,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面上工作检查抽查,掌握真实情况,有针对性指导工作开展。四是经验交流制度。在组织实施阶段,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工作指导组至少要组织一次经验交流会,各镇、街道也要结合实际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

    (四)制定考评标准。在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各工作指导组起草“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考评标准,报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考评标准实行百分制,由各工作指导组具体实施。按照全民普法要求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被考评对象为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周区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给予经费支持,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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