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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周村人民广场设立“法律五进”
集中推进年活动宣传长廊的通知
周法组发(2008)3号

http://www.zhoucun.gov.cn 2008年4月9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经贸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周村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交警大队:

    为加大对“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在周村人民广场设立“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宣传长廊,有关要求如下:

    一、宣传长廊的安排

    宣传长廊位于周村人民公园南门内东侧,共有28块宣传板面。其中,全区“法律五进”活动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2块。区法院、区检察院、周村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交警大队各1块,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负责3块,区经贸局负责3块,区教体局负责3块,区民政局负责5块,区农业局负责6块。

    二、宣传内容

    主要宣传今年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以来分别在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及工作经验。

    三、有关要求

    1、请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区经贸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周村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执法局、周村交警大队将宣传内容报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制作安装。

    2、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第一期宣传内容4月15日前制作完成。

    3、联系人:吕善军。联系电话:6195109。
        邮箱:flwjbgs@163.com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政府主办
淄博市周村区信息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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