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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工委、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萌山风景旅游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直属各企业,驻周各行政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建设平安周村的决定,深化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法律五进”暨建设平安周村第五个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3月25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4月12日(星期六)为全区集中宣传日。
二、宣传重点
1、大力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以及与建设平安周村、维护社会稳定、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的法律法规;
2、大力宣传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大力宣传建设平安周村、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
4、大力宣传各部门法律、法规;
5、大力宣传奥运法律知识和对外开放相关法律知识。
三、活动内容、形式
1、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集中宣传月期间,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利用法制讲座、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宣传图板、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咨询、以案释法、播放录音录像、演出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2、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2008年4月12日上午8:30,全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单位,在步行街以东至银座商城以西的新建路两侧,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届时,要求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区直各部门,区民政局组织城区四个街道办事处,区教体局组织城区学校,区经贸局组织部分企业参加。区农业局组织指导各镇、开发区在各镇、开发区所在地设立宣传站点,开展宣传活动。
3、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活动。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积极参加省里举办“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省里组织的“我与平安建设”有奖征文活动;同时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1、要周密部署。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要搞好结合。要把此次集中宣传月活动与本部门、本单位主要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突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要搞好总结。集中宣传月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指导组要将集中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总结书面报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吕善军;联系电话:6195109。
附:“法律五进”暨建设平安周村第五个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区“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法律五进”暨建设平安周村
第五个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标语口号
1、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地推进平安周村建设;
2、积极参与平安周村建设,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深入推进平安周村建设,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4、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平安周村建设;
5、人文奥运,法治同行;
6、深化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区;
7、全员参与平安建设,人人共享平安成果;
8、自觉学法用法,严格依法办事;
9、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0、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11、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
12、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13、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增强依法办事意识;
14、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5、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大力营造全社会法制氛围;
16、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周村;
17、开展“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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