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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撤并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也是全面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的一项重大举措。我区于2001年3月份将十个乡镇撤并成现在的四个镇,撤并后怎样开展这项工作,防范和解决好可能出观的各种问题,保持被撤乡镇原驻地的稳定,加快中心镇的发展步伐,是当前我们应该认真研究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撤乡并镇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小城镇、大战略”的角度看,撤乡并镇至少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中心镇的规模质量。小城镇规模质量的高低是一个地方经济和人口聚集效益的体现,经济流向和人气指数往往决定着小城镇的规模,产业繁荣程度则影响小城镇的内在质量。根据城镇发展的历史规模和现代走势,我区合并后的四个建制镇,每个建制镇人口在3万以上,城镇规模在50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5-3万人以上,镇规划建成区不低于3平方公里,这样可以集中更多的人力、财力把中心镇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通过城镇规模结构的合理调整,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稳步提高城镇化水平。
二是有利于充分发挥小城镇服务于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载体作用。小城镇的规模大小和质量高低,对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速度和效益有着直接影响。小城镇是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的载体,而工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又是小城镇发展所依托的物质基础,两者互动互促,工业企业只有相对集中,充分利用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商品流通服务体系等,以提高生产力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综合效益,农业规模经营的产生和发展,建立在非农业的发展和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的基础上,按区域经济流向调整的小城镇布局,必然吸引更多的工业企业和农村富余劳力涌向中心镇,为农业产业化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如有的乡镇地处偏僻,加上镇区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很难有一个招商引资扩大产业规模的外部环境,但是把该乡镇并入到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的中心镇,大力推进规模经营就能尽快成为地方经济的增长点。
三是有利于突出小城镇的个性特色,小城镇的个性特色,取决于小城镇体系的职能结构。撤并重组以后,区域经济结构明显得到优化,自然资源将得到最佳配置,生产要素得以合理流动,进而在形成不同特色产业的前提下,使小城镇的个性特色更加突出。
二、撤乡并镇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任何一项改革都会引起诸多方面的波动,撤乡并镇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今后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经济功能强弱失衡。被撤并的乡镇本身城镇化水平低,基础设施条件差,工商业和农业产业欠发达,随着行政中心的转移,镇区常住人口相对减少,人气一散,商机有限,经济功能的萎缩和弱化成为必然。与之相反,保留的中心镇将面临规模膨胀的巨大压力,被撤乡镇原有的部分居民和准备进镇落户的农民会涌向中心镇,如果不及时正确引导并有序调控,中心镇的经济发展短期内将受到冲击。二是设施建设顾此失彼。一方面中心镇要增加投入,占用大片土地进行规模扩张;另一方面被撤乡镇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力度会相应减少,如果不注意综合利用及相应调整,必将出现被撤乡镇原驻地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大量闲置,而中心镇则可能因盲目扩大建设规模背上经济包袱,难以持续发展。三是维护管理倚重避轻。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部门注意力集中到中心镇,对被撤乡镇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极易松懈,如果疏于管理和维护,必将导致原镇区市政公用设施遭到破坏,尽管被撤乡镇的基础设施水平不高,毕竟是老百姓多年来用血汗钱建设的成果,也是当地一大笔有形资产,一旦有损,对当地经济发展很不利。
三、乡镇撤并后应主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乡镇撤并后要做的工作很多,针对以上可能出现的问题,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目前应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l、统筹兼顾,科学定位。通盘考虑调整后各镇之间的经济联系,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和基础设施共享,有效发挥中心镇的经济辐射和拉动作用,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方便城镇居民生活,把提高现代文明程度与小城镇的规划建设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新的布局调整各镇的总体规划,保障小城镇规划建设稳妥、有序、健康发展。
2、突出重点,加快发展,提高小城镇的规模和质量。根据城镇化发展的现实和长远需要,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促使基础好、潜力大,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明显的小城镇发展得更快一些,成为有较大影响和辐射力的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3、发挥被撤乡镇原驻地的经济功能,为有效地发挥被撤乡镇原驻地基础设施服务经济的功能,且有利于现有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可将原驻地作为主体乡镇的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特区,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发展不同的产业,可以是工业区、商贸区,也可以是专用于外地客商的独资开发区,总之要因地制宜,各得其所,使城镇建设的规模和质量档次提升的更高。
4、加强被撤乡镇原驻地的建设与管理,在—定时期内原驻地的经济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作用不会完全消失,同时城镇基础设施作为国家资产不能白白流失,因此加强原乡镇驻地的建设与管理,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一是严格执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把原乡镇驻地纳入小城镇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利用现有基础设施服务于地方经济。二是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小城镇建设管理体制,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在被撤乡镇原驻地设立中心村和其它镇属机构,管理原有镇区。三是集镇内的各项建设和改造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划进行,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确保小城镇的建设和发展质量。
5、加大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力度。发展小城镇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但是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小城镇的建设管理要逐步形成“分类管理、统分结合、综合执法、全面管理”的机制,使小城镇管理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让全社会都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小城镇建设,切实提高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使小城镇建设的内在质量有—个大的提高,体现传统与现代意识,展示特色风貌和文化品位。
(周村区城乡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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