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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区建成和谐社会的基础平台
──对我区构建和谐社会的调查与思考
 
http://www.zhoucun.gov.cn 2005年8月25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谐社会是一个哲学命题,它不能停留在概念层面上,它是由许许多多看得见、实实在在感觉得到的社会现象构成的,是多方面工作成效的综合反映。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管理的基础,是一个具有多重功能的地域性社会生活的共同体。社区和谐,城市就和谐,社会就和谐。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近日在天津考察时强调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把构建和谐社区作为重要切入点。因此,在构建城市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区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一、和谐社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一)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生活的基本空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城市居民也逐步从过去的“单位人”转变成现在的“社会人”,单位的社会职能也开始向城市基层组织转移。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大量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由单位行使的社会职能,以实现社会的协调、和谐。社区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共同体”和重要活动场所,为社会人找到了相应的承接载体。社会人的许多需求,或者通过社区的社会服务和自我管理得以满足,或者通过社区组织向政府反映得以满足。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社区的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平台。
    (二)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管理体制运转有序。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城市社区这一层面,社区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对于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时期,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都依托于社区。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离不开社区;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优化投资环境,离不开社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功能,离不开社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离不开社区。政府各个部门只有依托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才能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可以说,要构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健康运行和秩序良好的社会,社区是一条有效途径。
    (三)和谐社区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人心向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程度。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活而不乱、稳定有序的社会,“稳定”既不是“万马齐喑”,更不是一潭死水。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就必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强党和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在城市中,社区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地,社会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在社区完成,社区处在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就能够充分尊重群众在法律范围内的表达自由,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决利益诉求,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我区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区一直十分重视社区建设,现有社区29个,社区居委会30个(其中王村镇设居委会1个),29个社区中有13个为原城区纯居民社区,16个为村改社区。根据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我区构建和谐社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区居委会职责不清。按照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只是协助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然而从当前实际看,社区居委会不仅仅是“协助”,更是具体的操办者和执行者。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强调“工作向社区延伸”,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进行下移,仅仅只是简单地把工作推给了社区,相应的职能、权利却没有明确,这些工作逐渐成为了社区的“份内事”,并要接受各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核。特别是一些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将工作难度大、管不过来和不愿管的工作交给社区居委会,要求居委会进行管理。如反映最强烈的“六小”整治问题,职能部门要求社区居委会登记辖区经营者工商税务办证情况、催办工商税务证照、取缔无证无照摊点、查封未办卫生许可证的餐馆等。
    其次,职能部门协调指导不到位。社区的发展需要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合力,但一些部门对社区建设的协调、指导、帮助工作力度还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仅把本职工作交到了社区,但经费、人员、指导不到社区,对社区的工作情况偏重于检查评比,导致社区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应付检查、评比活动上。二是社区向职能部门反映居民群众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往往得不到回复,部分职能部门和驻区单位对居委会开展的一些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三是职能部门对社区服务优惠政策得不到落实,管理部门多,办证手续多。
    第三,社区建设投资机制不健全,缺少充足的资金保证。社区建设需要有大量的资金,而目前社区建设普遍缺乏资金,其来源不稳定,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区建设尚未正式列入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财政预算中没有用于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政府投入缺乏计划性和经常性;各职能部门在社区建设方面的投入,往往根据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需要,资金使用分散,管理不规范,从筹资、使用到监督的各个环节尚未制度化,综合效益不佳。二是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除以项目投资为主的政府投入外,仅靠街道、居委会两级自筹社区建设资金往往困难较大,且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而在社区氛围、社区自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募捐和个人资助等社会性集资的数量,目前都十分有限,过度依赖政府投资搞社区建设,势必又导致行政全能主义的趋向,社区自治更加困难。
    第四,社区干部负担过重。据不完全统计,社区居委会目前共承担了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商税务协管、代收费用等多项工作任务,由于工作负担沉重,加班加点成了常事,这就导致社区居委会目前普遍存在“四多”、“三少”现象。“四多”指硬性指派任务多;考核、检查多;材料、会议多;形式主义的东西多。“三少”指自己支配的时间少;走街串户少;为民服务少。社区干部把主要精力都用在了完成政府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检查上,真正服务居民,考虑社区发展的时间过少。
    第五,社区工作者队伍薄弱、素质较差,难以胜任工作专业化的要求。社区工作者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目前在我区街道社区第一线工作的干部职工,多数未经过社区工作的专门培训,许多人还是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从事社区管理,难以胜任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尽管近年来我区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努力改变居委会干部总体素质欠佳的状况,但距离居委会作为群众自治组织,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的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
    第六,发展不平衡,社区管理的基本条件得不到保障。我区社区建设发展不平衡,集中表现为新区城市社区发展较快,旧城社区发展迟缓,差距较大。社区管理的基本条件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了社区的发展。如有的社区无办公用房,有的社区设施不够齐全。调查显示,由于经费不足、负担重,多数社区居委会依靠创收弥补资金缺口任务重,致使许多居委会将办公及活动场所用于经营出租,严重影响了社区的发展。

    三、我区构建和谐社区的对策与建议

    通过近两年社区建设的实践,我们认为,和谐社区是我们提高本领、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应该纵深推进社区建设,着力夯实和谐社会基础。
    (一)积极探索社区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坚持一手抓创建达标,一手抓长效管理。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好老城区型社区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特别要在社区环境保持和基础设施的维护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不断提高社区环境和设施的管理水平,努力巩固和谐社区的物质基础。要兼顾不同阶层的利益,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服务制度化,满足居民群众的社会需求。积极推进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社区文化建设制度化,奠定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文化根基。
    (二)完善“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工作机制,夯实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健全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区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当前,“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已经成为推进社区建设的决策者和执行者的一致共识。这就要求我们要理顺社区管理体制,采取重心下移的政策,将有关职能部门的权责下放到街道,达到既能管好社会事务又能方便群众办事的目的。结合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还职能于社区,还职能于群众,切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城市基层民主,为实现整个社会生活的民主化、法治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干部队伍。针对社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社区建设要求之间的差距凸显的问题,要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在充分发挥社区现有党员、干部作用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充实社区干部队伍。要通过公开竞聘选拔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工,尤其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党员、年轻干部选拔到社区工作岗位上,全面落实各项待遇,做到靠事业留人,靠待遇留人,切实增强社区领导班子的生机和活力。要切实改进领导方法,既要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要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进行依法选举、民主选举、民主自治。积极支持和保障居民自治,依法开展活动。同时还要注意搞好配套建设,进一步把群团组织和其它中介组织建设好。
    (四)坚持多种力量共建,积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兴建社区服务设施,根据需要和可能因地制宜选择和拓展服务项目,是解决目前社区建设普遍缺乏资金及其来源不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如注意利用驻区企业优势,在提供参与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另外,要在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中建立面向全区的社区建设网络。如天津的和平区投资1600多万元建设了现代化水平的社区服务求助中心,实现了同街道、社区居委会分中心、救助点的三级联网。和平区的做法突出和深化了天津特色,具有一定的方向性,因而受到江泽民同志的称赞。和平区在社区建设方面的做法值得借鉴。
    (五)重视志愿服务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志愿服务弘扬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融合,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因此,深化社区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动力作用,可以大大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社区的建立。在此理念的指导下,我区各街道在工作中应将着重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与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工作思路、组织方式、运作机制等多方面动脑筋,调动社区成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深化社区志愿服务,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六)减轻社区工作负担。社区沉重的工作负担,严重制约了社区快速、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挫伤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必须尽一切可能排除所有不必要的工作任务,使社区步入良性的发展轨道。一是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区属各部门、各单位,凡拟将其组织机构、社区挂牌、考核评比、办班培训、专项调查、报刊征订等事项以及社区职能以外工作进社区的,应持上级有关文件和具体实施意见,向区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按“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将权、责、费一并划转给社区。未按要求申报审批的,社区有权拒绝或不执行。二是严格控制会议,凡需社区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能并的并,能不开的不开,必须开的,压缩会议时间。精减材料报表,杜绝重复、无效、流于形式的材料。三是改进考核检查。将现有对社区工作各项考核、评比、检查统一纳入一个考核体系中,改进考核标准,把社区居民、辖区单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优劣的标准。对特殊情况需临时检查的工作,必须报区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批准。


(区委党校 刘春水 毕建玲 袁长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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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区各大班子领导,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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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调查与研究》2005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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