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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如何充分激发农民自发、自愿、自觉投入农村社区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江西萍乡麻山镇幸福社区的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案例。本文原载于12月12日的《经济日报》,现予以刊发,供参阅。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麻山镇麻山村幸福社区2001年成立,位于萍乡城西郊10公里处,是由6个村民小组组成的一个自然村,有185户人家,耕地503亩,水塘12口,山林786亩。去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社区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秩序井然。据调查统计,幸福社区村民近年来共筹措资金200余万元(筹措现金100余万元,投工投劳折合人民币100余万元)用于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在社区无集体收入的情况下,创造了一种农民自发、自愿、自觉建设农村社会事业的新投资机制。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值得重视。
基本做法
与发达地区相比,幸福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民收入也比较低。通过调查分析,麻山村幸福社区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筹资200余万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并取得显著成效,主要是推行和建立了符合农村社区实际的“自主决策投资的机制、自愿自觉投资的机制、自我管理投资的机制”。
(一)由行政决策投资变为农民自主决策投资。幸福社区农民在惠农政策的激励下,勇于开拓创新,自发地逐步建立了自主决策投资机制,改变了以往靠行政命令推动社会事业建设的做法。一是将投资决策主体下沉到村民小组一级。由镇村决策,村民小组和农户层层照搬执行的投资决策方式,转变为社区(自然村)、村民小组自主决策。二是投资主体更加明确。做到筹资自愿,专款专用,项目自定。由过去村一级组织投资、全村群众集资投劳、领导决定项目,转变为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就是投资主体。三是改革项目建设的组织形式。由过去的村“两委”集体组织、全民上阵转变为项目建设受益组或几户村民自己组织,自主决定参与项目建设人数。四是自主决定投资方式。对建设工程项目需要投多少资、投多少劳、投多少物料,均由项目投资主体集体决定筹资方案。五是调整和优化村级集体资金的投资方向。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农户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实行“先建设后补助”的办法,引导农民投资;村级集体资金投入的重点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公共道路建设等。
(二)由行政强制集资变为农民自愿筹资。过去乡村筑路、建校、修水利都是搞平均摊派,农民负担不尽合理。如,有些项目不太切合实际,有的项目建设还出现了“豆腐渣”工程,群众不愿投资。现在幸福社区农民由于有了自主投资决策的权利,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他们的具体做法是:不等不靠,立足自我;先易后难,由小到大;一边规划,一边建设;先筑美巢,后引凤凰。一是坚持村民“一事一议”,村民自愿投资投劳。社区村民自愿集资25万多元,用于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的修建和球场、阅览室等文体设施的建设;自觉投工投劳近3万人次折合人民币近百万元,用于捞沙取砾和建筑施工等。二是尽量动员在外的家乡人参与家乡建设。幸福社区在外工作定居人员近100余人,社区支部成员亲自发函或登门拜访,介绍家乡群众自发、自愿、自觉投资改变家乡面貌的感人事迹,使他们乐意为家乡公益事业建设出谋献策,予以支持和帮助。据统计,共收到在外工作定居人员的捐款、赠物总共20多万元。三是采取先建设,后争取援助的办法。他们在项目建设上先易后难,由小到大,量力而行,有效地得到上级对口部门配套资金的支持。如在水利设施和各类球场、文化场所等公益事业建设中,市、区农业、体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口支持近10万元。四是以建设成果赢得政府奖励。省、市、区领导先后奖励幸福社区40余万元。
(三)由他人管理投资变为自我管理投资。他们对所有项目都设监督小组,每个小组有“五员”:即施工员、保管员、会计员、工时员、采购员,这“五员”全是由投资者民主推荐,是本人自愿。监督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对资金用途全方位监控。重点是把好“三关”:一是把好项目监督关。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项目预算,力求指标量化、造价合理。二是材料选用关。用什么材料、什么价钱、什么品牌均张榜公布。三是把好项目竣工验收检查关。每个项目完成后,监督小组成员对项目完成质量、资金的使用和投资投劳、投入原材料的到位情况以及会计核算情况分别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项目检查的情况,特别是资金筹集、使用、投工投物的情况在实施项目所在的组由监督员签字盖章后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主要成效
一是基础设施好。整个社区路面硬化贯通到每家每户,修建了村组水泥公路7.7公里共计2345平方米,并进行了绿化、美化、亮化。水利设施完善,修建了三面不见泥的标准化水渠1.5公里,97%的农户安装了自来水,庭院花池达183个,村民使用水冲式厕所。文体设施齐全,新建了1个标准化篮球场、1个羽毛球场、2个健身场、1个长20米的宣传长廊、1个藏书达万册的图书室。另外,新建了1个电教设备齐全的农民夜校和1个医疗站,还组建了腰鼓队。
二是经济发展快。社区软硬环境的优化改善,促进了幸福社区的经济发展。光学玻璃厂落户社区每年为村民增加收入20多万元。去年,萍乡市内两家旅游公司看准了幸福社区的发展潜力,主动前来签约,将社区列为“农家乐”生态旅游景点。目前,社区发展了以“吃农家饭、采农家果、忙农家活、休农家室、赏农家文娱表演”为主要内容的集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农家乐”21家,年接待游人2万多人,创收入近10万元。小型“农家乐”生态旅游更是带动了花卉苗木、瓜果、养殖专业户的成长。
三是文明程度高。全社区绿化率达97%,牲畜圈养、生活垃圾填埋均达到100%。社区每年开展的“十星”(五爱星、致富星、卫生星、和睦星、法纪星、新风星、勤劳星、公益星、文教星、计生星)评比活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有90%的农户获得了“十星”殊荣。随着环境的美化,文明程度的提高,不少原先居住在城区的农民,也返回到乡村社区来居住。
四是先进典型多。在幸福社区多年的建设中,涌现出了一批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形成了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利益共享机制。
几点启示
解决当前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相对滞后的问题,麻山村幸福社区的做法带来了如下启示:
启示之一:激发原动力。尊重农民想做愿做的事的愿望,并从改路入手,让农民眼见为实,这样就把蕴藏在广大农民中的内在原动力激发出来了。
启示之二:形成约束力。幸福社区的成功之处,就是让出钱的人选管钱的人,管钱的人监督用钱的人,形成相互的约束力。通过村务公开制度,使村民知道自己所捐的钱用在什么地方,是如何用的。从而确保农民集资的钱、社会捐献的钱、政府奖励的钱全部用在社会公益事业的项目上。
启示之三:强化推动力。发挥群众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的同时,必须从三个方面加大政府的推动力和带动力。一是政策推动。二是典型推动。把那些热心支持办公益事业的人和单位宣传出来,营造造福社会、惠及子孙的浓厚氛围,以吸收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中来。三是规划推动。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实行“远景规划,分步建设”战略。要规划构建城乡统一的财政体系,逐步加大政府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尽量减轻农民负担。
启示之四:发挥影响力。在农村开展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建设中,坚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的凝聚力,真正体现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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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区各大班子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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