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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有关问题及建议
http://www.zhoucun.gov.cn 2007年6月8日 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预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持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进区。我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相比,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研究解决。对此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基础薄弱,综合治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目前,各镇、街道的综治办和调委会多数只有一、两名专(兼)职干部,很难保证综治工作有效开展;各村(居)虽有治调组织,但因多数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不强、相关待遇难以落实等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相当数量的村(居)治调组织不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部分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齐抓共管的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部分单位对综治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虽然每年都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但因督查落实机制、检查考评和奖惩制度不够健全,各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好,没有形成有效的综治合力。特别是对网吧、宾馆、酒吧等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工商、消防、文化、公安等多个部门,由于多头管理,各部门形不成打击的合力,管理难以到位。如周村马路街路边的一些小旅馆大都经营不规范,且其中鱼龙混杂、藏污纳垢,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各镇(街道)综治办与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计生办等单位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合力。
    (三)防控体系不健全,社会防控能力较弱。突出表现在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相关部门没有具体明确的职责、任务分工,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出租房屋管理不到位,公共场所管理较为薄弱,给社会治安造成很大压力。据统计,在侵财型刑事犯罪案件中,流动人口犯罪占了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由于宣传鼓励措施不到位,有关行业投入不足,重点部位的防控设施安装不及时,导致社会防控能力较弱。
    (四)执法行为不够规范,执法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执法为民观念不够强,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能及时依法办理,而是推诿扯皮;有的执法人员工作态度粗暴,不按程序执法,损害了群众利益;极个别人员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行为败坏了执法队伍形象。同时,执法利益部门化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社会稳定。

    二、对策与建议

    当前,我区与全国各地一样,既面临“黄金发展期”,又处于“矛盾凸显期”。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用,有效解决“矛盾凸显”问题,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保障经济“黄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公安、司法部门的事情,只有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集中领导优势,发挥公安、司法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基层社区的群众优势,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调动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保障作用。为此建议:
    (一)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建议调整充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切实加强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及重大问题协商制度,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发挥综治办的牵头部门作用,履行好指导、协调等职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社会治安问题上,不论涉及哪个单位、哪个部门,都应该做到不躲、不推、不拖,“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确保各类治安隐患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真正做到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二)健全基层组织网络,构筑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道)、村(居)的综治工作网络,形成上下畅通的组织工作格局。建议进一步整合基层信访、司法、派出所的职能,完善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创的“五联”工作制度,建立区、镇(办)、村(居)三级联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搭建起集综治工作、维护稳定、平安建设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同时,加强社区治安防控设施建设,将社区治安防范设施与社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增强社区防范能力。力争通过以上措施,使社会治安实现“三早”(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四不出”(农村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镇;城区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社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发生的问题,解决不出单位;系统内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出系统),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科学制定相关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的治安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具体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周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具体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问题,做到措施、人员、工作及时到位,果断处置,防止矛盾的升级和激化。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开值班电话,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受理解决,杜绝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态度“冷、硬、生、顶”而激化矛盾,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制定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建议从建立健全出租房业主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责任制度和对违规出租私房处理制度入手,进一步明确镇(办)、村(居)和有关部门流动人口管理的职责、任务,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多元化管理的新模式。三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充分发挥各村治调主任、治调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信息,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继续完善推行社会联动调解机制,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形成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优势。四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建议加强对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综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建立重大事件一票否决、日常检查扣分、责任追究、年终考核联评等制度,严格实行奖励和责任追究,建立社会治安综合冶理工作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完善综治经费保障机制。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保障综治工作专项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探索和完善多渠道筹集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的新路子。
    (四)坚持专群结合,打造保障有力的治安保障队伍。“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建议按照全社会动员、全时空防范、全方位管理的思路,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动员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办法,加快建立专群结合、优势互补的社会治安工作队伍。公安、司法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维护社会治安的能力和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公安队伍装备建设,深入开展对涉黑涉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形成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真正起到震慑犯罪、遏制发案的作用。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治安专业队伍作用,以警务进社区为抓手,真正做到警力下沉、服务前移,使民警真正能深入村(居)协助治调组织一起做好外来人口、纠纷调解、排忧解难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治调、综治等群众维稳组织建设,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有关待遇,把热爱治调工作、懂一定法律知识、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治调组织中,并加强对治调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各级维稳组织应注重加强对群众的组织发动,紧紧依靠群众的力量提高对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发现、排调和化解能力,把激化矛盾的各种因素和各种犯罪活动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建议围绕建设平安和谐周村这个主题,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综治工作。积极挖掘宣传全区综治工作在打击、防范、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的亮点,不断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发挥示范效应。建议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宣传,营造倡树正义、正气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健全完善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制度,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注重运用宣传栏、发放传单、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村(居)民的法制宣传和防范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群众的自防、互防意识和能力。通过开展全方位综治宣传,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大综治氛围,真正在全区营造出见义勇为、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综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周村公安分局、区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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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区各大班子领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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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调查与研究》2007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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