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访+学法” 助力社区矫正监管提质提效 | |||
| ——周村区司法局丝绸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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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于2023年9月1日全面实施,为进一步提升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督管理质效,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悔罪意识,10月20日至10月24日,周村区司法局丝绸路司法所以片区为单位走进社区开展走访谈话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社区网格员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情况,并与矫正对象开展面对面交流谈心,详细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谈话结束后,组织开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集中学习活动,重点学习《细则》中关于报告、请销假以及处罚的内容,要求全体矫正对象端正态度,正确认识和看待社区矫正,树立在矫意识和服刑意识,遵守矫正管理制度,尊重、理解、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吸取教训,加强自身改造,早日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会端正态度、服从监管、积极改造,从思想上、行动上改过自新,用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回报社会。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刑在矫意识,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力度,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对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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