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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司法局北郊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25-02-25 16:59:16 浏览次数: 字体:[ ]

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225日,周村区司法局北郊司法所组织辖区28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北郊司法所所长梅玉亮带领社区矫正对象深入学习《山东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对条例中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监督管理措施、教育帮扶方式等重点内容进行详细解读,让社区矫正对象对自身所处的法律地位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增强了接受矫正的自觉性

随后,针对近期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请假外出、越界等问题,梅所长进行重点强调和安排。他指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请假制度和活动范围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对于请假外出的情况,必须提前提出申请,说明外出事由、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并按照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同时,司法所将加强对矫正对象的信息化核查力度,对越界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通过开展此次教育学习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对自身行为规范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切实增强了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下一步,北郊司法所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助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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