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区信访件4件已完成整改,2026年3月-4月组织自我验收,现进行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期: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5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致电附件内联系方式。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转办件自我验收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