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周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耿  峰  区政府副区长、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区人防办主任

成  员:董田军  区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  娟  区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卢永卿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伊星善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玉清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彭国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孟庆跃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正科级)

        高  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国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宁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小虎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主办

        常洪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丁  宁  区统计局副局长

        郭  凡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拥军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三级主办

        王  辉  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潘  涛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鲍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国庆、高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拟定工作推进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出问题,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

领导小组成立后,周村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相应职能并入领导小组。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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