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标题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周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文机关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周政办字〔2021〕39号
索引号
11370306004220545G/2021-5203885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文日期
2021-11-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有效性
有效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周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政府研究确定,成立周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作为长期设置的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耿 峰 区政府副区长、三级调研员
副组长:鲍 滨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区人防办主任
成 员:董田军 区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王 娟 区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
卢永卿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伊星善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玉清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彭国华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孟庆跃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正科级)
高 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国庆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区房地产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 宁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王小虎 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主办
常洪雷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丁 宁 区统计局副局长
郭 凡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王拥军 区税务局党委委员、三级主办
王 辉 周村规划管理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
潘 涛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村分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鲍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国庆、高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形势,提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拟定工作推进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出问题,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
领导小组成立后,周村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相应职能并入领导小组。
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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