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大街办发〔2025〕25号 大街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2628/2025-5572533 | 文号: | 25〔2025〕25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9-18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大街街道办事处 |
| 备案号: | 25 | 有效性: | 有效 |
大街办发〔2025〕25号 签发人:崔凯
大街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小组
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中的部门协作,增强街道对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降低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社会影响,结合人员调整实际,现将大街街道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 孙玉凤 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 胡 帅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 庄 强 大街派出所所长
杨 晖 区精神病医院副院长
张志国 大街街道平安法治办主任
刘 静 大街街道社事办主任
吕 强 大街街道办事处残联干事
王 丰 大街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科员
刘海燕 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晓燕 大街街道元宝湾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胡斐斐 大街街道长安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张木兰 大街街道荣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
袁霁文 大街街道心理咨询
二、主要职责
(一)掌握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倾向患者的基本情况,与基层医疗机构定期交流、沟通患者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与管理任务;
(三)积极开展贫困患者救助工作;
(四)协助公安机关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患者应急医疗处置、送医送诊等工作;
(五)协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六)参与精神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七)参与其他精神卫生相关工作。
大街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