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人民政府
| 标题: | 区发展改革局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总结 | ||
|---|---|---|---|
| 索引号: | 11370306004220465W/2021-None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机构: |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我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交办的代表建议予以认真办理,较好地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我局十分重视办理工作,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认真负责地阅批、协调、落实每一件建议,推动工作的健康、协调、有序开展。特别是今年我局负责办理的3件建议,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所提建议非常中肯,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为此,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提高办理人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督促工作进度,负责日常检查、催办和情况收集工作。有关科室对办理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办理。对办理难度大的建议,主要领导坚持过问、主持办理,加强了组织领导,提高了办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规范程序,确保质量
为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我局在办理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完善办理机制,在保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上下功夫。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程序。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我们根据人大代表建议的内容性质进行分类,确定专人进行办理,并提出办理计划、措施,按计划、有步骤地在规定时间完成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承办人认真撰写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材料,答复意见初稿由分管领导审查修改,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按统一格式,整理、核对、打印,最后行文面复提案人。
三、深入调研,增强实效
为了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具体问题,今年我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把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中。在办理工作中,局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力争做到有条件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也能够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并主动与代表进行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在督办力度上,重点是抓好承办任务的落实,对办理进展缓慢的,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确保承办工作按质、按量、按时限要求完成。
四、建议办理情况
(一)第4号建议《关于解决王村新材料企业燃气供应商价格垄断,为企业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议案》。王村工商业用户的供气企业为淄博绿周能源公司,经我单位与市场监管局共同调查了解,该公司按照市物价局淄价字〔2018〕149文件规定,2018年10月31日前售价2.8元/方。根据中石油2018年度天然气供销合同,该公司非采暖季管道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为2.14元/方(含淄博市内燃气企业管输费)。所以该公司2018年非采暖季各企业购销差价公司天然气进销价差为0.66元。2021年3月份该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采购价格为2.63元/方(含淄博市内燃气企业管输费),销售价格为3.2元/方,未超出文件规定。2021年4-6月份,非居民用天然气采购价格为2.2元/方(含淄博市内燃气企业管输费),销售价格调整为2.86元/方,未超出文件规定。下一步,我单位会继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督促燃气企业认真执行价格政策。
(二)第16号建议《关于支持民营园区加速发展的建议》。我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发展,多措并举、统筹兼顾,全力扶持民营园区做大做强。一是精准制定惠企政策,主动靠上服务民营园区。二是精简政务流程办理,优化民营企业经营环境。三是加快人才引进培育,提升民营园区创新创业活力。四是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公平诚信的民营经济环境。下一步,我们将将通过政策引导,积极推进园区服务平台建设,在园区内设置生产制造、孵化加速、网络创业、综合服务等功能分区,统一规划、集中建设、资源共享、功能互补,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广大中小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
(三)第39号建议《关于社区暖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的建议》。区发展改革局与区民政局于2021年11月25日联合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完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该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于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工作场所及其非经营公益服务设施用电、用暖、用水、用气价格以及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执行居民价格,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党支部)工作场所以及提供免费服务的社区服务站(中心)、警务室,图书(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市民学校(党员活动室),室外活动广场等综合性服务设施。其中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的服务设施不在此范围内。社区可根据文件要求,填写《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申请认定表》,向街道(乡镇)和民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按照认定程序自行向相关单位申请执行有关价格政策。对于拒不执行的单位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执行价格政策,让每个惠民价格政策都落到实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及时对已办理完成的建议进行梳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办理方法,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好,让建议发挥最大效益,为周村幸福家园建设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