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51号提案的答复(关于规范我区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
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14405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答复时间: 2025-07-3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四届次会议第144051号提案的答复

 

王雪菲、吴洁、商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伏产业是能源科技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能源产业,也是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委、区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我区光伏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全区光伏产业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光伏装机29.31万千瓦,年可发绿电3.3亿度,是我区新能源发展的主力军。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您的建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群众了解光伏产业的最新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秩序,解除企业和群众的后顾之忧,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是鼓励建设使用分布式光伏新能源。鼓励新建的大型建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宜优先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等原则上应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其他各类新建建筑布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同时结合双碳战略、有序用电等政策,积极引导用能单位建设使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

是积极引导各类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参与。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正确合理引导各类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闲置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合力,加速加力推进全区光伏产业发展

三是加大光伏发展政策宣传引导。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土地出让时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均明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求。企业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提高绿色能源使用率。对全区新增用能、用煤产业项目,屋顶配套建设光伏设施作为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必要条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光伏建设。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快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升级,助力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730       

 

 

 

 

 

1.设定具体标准,细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光伏产业发展实际,在中央、省、市各级发布的关于光伏产业规定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细化,制定地方标准,明确(尤其是户用家庭分布式光伏)申请光伏安装、并网的程序、材料,并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和纠错机制进行明确规定。 2.切实加强宣传示范,增强民众意识。加强光伏政策宣传力度,普及光伏备案、安装、建设、并网、收益等有关政策,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充分发挥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作用,提高社会公众认识,为光伏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3.严格规范户用光伏手续,着力规范行业发展。建议户用家庭分布式光伏的申请材料在申请人身份证、产权权属证明等材料的基础上,增加“四邻”签字材料,由申请人对四邻进行沟通,减少、规避后续邻里纠纷;做好区内开展业务的光伏公司的质量提升和资质审核,对优质光伏企业适用“白名单”,对违规开展业务的企业设置“黑名单”,并做好对外公示及事后处罚。 4.做好全过程风险评估,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始终将产业发展和风险防范两手抓,在大力推动光伏产业发展、紧跟时代发展趋势的前提下,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严格规范光伏开发市场秩序,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分布式光伏市场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利用金融信贷等手段扰乱市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