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44051号提案的答复
王雪菲、吴洁、商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光伏产业是能源科技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能源产业,也是我国具有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委、区政府领导始终高度重视我区光伏产业发展,区发展改革局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全区光伏产业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光伏装机29.31万千瓦,年可发绿电3.3亿度,是我区新能源发展的主力军。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您的建议,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群众了解光伏产业的最新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秩序,解除企业和群众的后顾之忧,积极推进光伏产业发展。
一是鼓励建设使用分布式光伏新能源。鼓励新建的大型建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宜优先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等原则上应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其他各类新建建筑布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同时结合“双碳”战略、有序用电等政策,积极引导用能单位建设使用分布式光伏等新能源。
二是积极引导各类平台公司和社会资本参与。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正确合理引导各类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闲置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合力,加速加力推进全区光伏产业发展。
三是加大光伏发展政策宣传引导。新建工业厂房及配套用房,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土地出让时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均明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求。企业在满足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提高绿色能源使用率。对全区新增用能、用煤产业项目,屋顶配套建设光伏设施作为项目节能报告审查的必要条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开展光伏建设的主题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激发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光伏发电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光伏建设。
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建议。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加快全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升级,助力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周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30日